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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配偶子女当律师法官不得任法院领导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1月25日12:31
  记者从重庆“两会”上获悉,为提升司法公信力,重庆法院全面落实近亲属从业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单方退出”机制,今后,配偶子女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官不担任法院领导职务。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表示,今后,凡配偶、子女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官,不再提名担任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对已经担任领导职务的,逐步进行清理,或者其配偶、子女不再从事律师工作,或者其本人辞去领导职务。全市法院工作人员离任后,均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办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不受离任年限限制。

  钱锋还表示,为加强廉政建设,重庆法院进一步完善分权制衡、司法公开、监督制约等机制,堵塞漏洞,严查重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记者朱薇)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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