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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查价格执行情况 哄抬物价最高罚100万元

来源:四川新闻网
2010年01月27日07:29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26日讯(记者 安显韬 实习记者 郭莹)1月26日,四川省发改委联合成都市物价局召开春节市场价格监管提醒告诫会,并派出检查组到农贸市场、超市等地检查价格执行情况,以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稳定。告诫会结束后,检查活动随即在成都全市范围内展开。

  据悉,此次行动旨在优化节日期间消费环境、防止因供需失衡产生的各种价格问题,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同时,四川将在中宣部、国家发改委指导下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系列活动。

  告诫会上,四川省发改委副主任陈少杰说,召开告诫会的目的是要求全省各企事业单位在春节期间,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创造和谐市场环境。这次提醒告诫会也是四川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活动的一项内容。要求四川省商贸、旅游服务、公园景区、餐饮娱乐、宾馆饭店、交通运输、停车场点、医疗药品等企业和事业单位,要一如既往地认真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好节日市场价格秩序。四川省物价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定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价格违法案件将及时公开曝光。

  活动中,大中型卖场、超市中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将成为此次检查的重中之重。同时,交通运输,旅游景点票价,停车收费,医药价格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价格,灾区建材价格均成为此次检查的工作重点。四川省发改委和成都市物价局强调,此次活动目的在于杜绝四川省一切价格欺诈行为。对于虚假标价、模糊标价、模糊赠售等价格欺诈行为,将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对于操纵市场价格,蓄意哄抬商品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恶意行为,将被处以最高100万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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