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轮台县5村民猎杀雪豹被抓
亚心网讯 (本网记者徐娜) 26日,记者从轮台县公安局了解到传,该局破获一起猎杀雪豹案。作案人于2009年12月先后两次在该县北山用土制猎枪和铁夹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雪豹两只,北山羊3只。目前五名作案人已全部归案。
轮台县公安局政委冉兵介绍说,1月20日,该县铁热克巴扎乡派出所一民警下乡走访期间获得线索,该县几名村民约一个月前曾猎杀过雪豹。轮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于当日赶赴铁热克巴扎乡展开侦破。当晚11时,涉案村民图某在铁热克巴扎乡被抓获。
图某交代,2009年12月,他先后两次和另外4名村民,在轮台县北山用土制猎枪和自制铁夹子猎杀两只雪豹,3只北山羊。两只雪豹已经分别以5900元和7000元的价格卖掉,而3只北山羊已经被他们吃掉了。
1月21日,根据图某交代,轮台县公安局先后将其他4名涉案村民阿某、吾某、玉某、艾某抓获归案。目前,轮台县公安局已组织警力赶往北山缴获土制猎枪。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全世界仅存雪豹4500只至7000只,其中公园、旅游景点圈养的雪豹约600只至700只,它们和大熊猫一样珍贵,因数量稀少已被列入世界濒危物种红皮书。而北山羊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标本馆一名专家表示,近年来收藏动物标本受到部分人追捧,但由于动物标本的制作要用到石灰、甲醛、干燥剂甚至是剧毒防腐剂,在一定程度上会危害人体健康。专家建议民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不要青睐动物标本。
猎杀珍贵野生动物最高可判十年以上
按照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刑法的规定,猎杀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即构成非法猎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了解,2008年11月19日,伊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猎捕、杀害、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其中三名被告因非法猎捕、杀害、出售保护野生动物雪豹4只,涉案金额达50万元,被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