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官员被迫大举“借钱”给情妇 三年索贿百万(图)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1月28日02:27
邱伙胜,广东增城人,生于1950年9月,学历大专。1998年2月增城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案发前系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分管政法部门和农业工作。

    邱伙胜,广东增城人,生于1950年9月,学历大专。1998年2月增城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案发前系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分管政法部门和农业工作。


  情妇逼官要钱近百万

  原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伙胜受审,被控大举索贿

  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陈希希

  又一高官被情妇拉下马!继原省盐务局局长沈志强“一贪为红颜”之后,原增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邱伙胜也身陷“情妇门”。据称因情妇韩某花招层出不穷:电话攻势、借怀孕要钱,邱伙胜被迫大举“借钱”,先后向下属和朋友索要105万元,其中98万给了韩某。昨日上午,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邱伙胜对指控供认不讳。

  指控:三年索贿105万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至2001年,邱伙胜担任增城市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向钟某、聂某、黄某、李某和何某等五人索取贿款,金额总计105万元,并在职务变更等方面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而每一次要钱,邱伙胜的理由均是家里有急事或者遭人敲诈。

  据悉,这些行贿者的来头都不小,钟某曾任增城经贸委主任,聂某曾任增城市政府副秘书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主任,黄某原是刑警队长,后升任增城市公安局副政委,李某曾任公安局副政委,后任公安局副局长。何某则是通过李某联系的。其中,钟某贿送了15万、聂某20万、黄某35万、李某25万、何某10万。公诉人认为,邱伙胜的行为属于索贿,应从重处罚。其有自首情节,主动退回赃款57万元,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何要钱

  谎称急需用钱 无则威逼跳楼

  据几名证人的说法,邱伙胜问他们借钱都是以家里有急事需要用钱为理由。黄某证实,2001年上半年,邱伙胜找到他,说自己家里出了大事,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家破人亡,希望黄某凑30万元借给他。后来邱伙胜又以同样的理由向他借了5万元。而李某的证词显示,2001年6月和2002年上半年,邱伙胜先后两次谎称自己急需用钱并说:“如果没钱,我和老婆都会被逼跳楼!”

  虽然邱伙胜的索要不是赤裸裸的,但证人的证词显示,他们之所以愿意借钱给邱,皆因他头顶上的官帽。据邱伙胜的供述,涉案人钟某升任增城市外经贸处处长时,时任该市组织部长的邱伙胜帮过忙。他又表示,他曾向公安局推荐黄某,后来黄某顺利当上了增城市公安局的政委。而李某成功从市商业局到林业公安局当警察之前,他曾电话给林业局长打过招呼。

  “他是市领导,他主动提出要钱,我不好拒绝。我也想借此跟他搞好关系。”钟某在证词里说。

  强悍情妇

  三四十个电话搞掂邱伙胜

  而邱伙胜口里的逼着他要跳楼的人就是他的情妇韩某。据邱伙胜的供述,他之所以屡次向他人伸手要钱,是因为他的情妇韩某三次向他要钱,每次都是狮子大开口。韩某证言显示,1999年,韩某在其朋友的通讯录上看到当时任增城市委副书记兼市委政法委书记邱伙胜的电话,便通过电话结识了邱伙胜,随后两人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邱伙胜称,当时韩某一连打了三四十个电话。一开始他没有接,后来觉得好奇,才回拨过去。两人便开始交往,关系持续了5个月。

  不过,邱伙胜的风流日子没过几天,麻烦就接踵而至——韩某经常找他要钱。经查明,邱伙胜从1999年至2001年间,共三次送钱给韩某,总计98万元。

  据韩某的说法,第一次送钱是邱伙胜主动提出的。1999年,两人相约在增城宾馆见面,邱伙胜拿了23万元给她,两人确认包养关系。邱伙胜叮嘱她要循规蹈矩地跟着他,不要打电话或帮人办事。后来,韩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向邱伙胜提出要到外国生孩子,需要50万元,邱伙胜紧急筹集后给了她。2001年,韩某回到广州与母亲商量后,决定打掉孩子。邱伙胜知道后很生气,但表示会拿3万元补偿她。韩某嫌钱少,说起码加个零。最后邱伙胜拿了25万元给她。之后两人就断了联系。

  在庭上,邱伙胜表示,他第一次给韩某23万元时,韩某已经怀孕了,之后两人就断了关系。不料韩某仍不断纠缠他要钱。邱伙胜表示,第二、第三次韩某向他要钱的时候他很生气,还威胁过韩某要把她抓起来。韩某反过来威胁他,说她被抓进去后邱伙胜也回不了家。他是出于无奈,才继续向别人借钱来满足韩某的要求。

  庭审焦点

  因色用权 借了钱为何不还

  辩护人在法庭辩论阶段强调:邱伙胜的行为并不构成索贿。“每次邱伙胜借钱都是流着泪,且没有主动提出交换条件,钟某、聂某、黄某和李某都与邱伙胜认识多年,相互之间一直保持联系。邱伙胜是在向朋友寻求援助。”对此,公诉人当庭提出异议,指出邱伙胜是“因色用权”。如果说是“借”,为何不还?邱伙胜也承认,一开始就没想过要还这些钱。辩护人也认为“索要”一词并不恰当。邱伙胜向聂某借钱时,曾提出要写借据,但聂某表示“第二天再说”,之后不了了之。

  现场

  白发邱伙胜 默然上庭下庭

  昨日,邱伙胜上庭时的形象与媒体之前曝光的照片相差甚远,他头发已全部变白,行动迟缓。庭审一个钟头里,他多次扭头向后张望,非常渴望找到旁听席上的亲人。但旁听席上并未有任何人回应。庭审过程中,他一直少言寡语,辩护阶段也只由其辩护人发言。

  开庭前期,邱伙胜承认自己拿了钱,称钱是他“借”的,对此,公诉人指出,邱伙胜在庭上的说法与在侦查阶段的供述不一致。她提醒邱伙胜,如果说法前后不一致,就不能算是自首。听罢此言,邱伙胜不再辩驳,更加沉默。

  庭审接近尾声,邱伙胜竟然放弃了最后的陈述机会,默然退场。

责任编辑:黄珊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