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民工非法讨薪惹风波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1月28日06:08
1月26日下午6点10分,60岁的农民工党运走出河南省洛阳市看守所的大门,看到前来迎接的亲人和洛阳市总工会的干部,一下子坐在地上哭了起来:“真倒霉啊,工钱没要到,反而蹲了一周看守所。没有工会帮忙,俺还真不知道该咋办了!”
和他一块落泪的还有另外3名农民工,他们都是附近新安县和孟津县的农民,给一个包工头打了两个月的短工,因非法讨要所欠工钱,竟惹出一场大麻烦。
警方接报:有人被非法拘禁
1月16日,新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报案称:包工头武某被人非法拘禁,被拘禁地点不详,但有几个男的在新安县东关等着让武某家人拿钱。
“出现绑架?”刑警大队迅速组织民警,在案发现场周围展开地毯式排查。根据线索,他们很快在新安县老城东关发现老党等3人,并将他们传唤至刑警大队。
老党等人颇有些委屈,他们告诉民警,武某被扣在县火车站朝阳旅社内,他们只是为了要回工钱。
民警立即前往新安县火车站朝阳旅社,将武某解救,同时将正在看守武某的李某抓获归案。
经询问得知,武某被4人殴打一顿,并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0余小时。经新安县公安局法医检查,发现武某脸部等处被打伤,4人因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涉嫌非法拘禁。
1月17日,新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了涉嫌非法拘禁的老党等4人。1月19日,将该案提请至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打工两月,薪水被欠5000多元
事情来由是这样的。
武某是新安当地的一名小包工头。去年11月至12月,老党等4人从其他工地转移到武某的工地,任务就是给农民盖房子。
按照约定,4个人两个月的工钱是5000多元,其中老党就有3000多元。活快干完了,钱却一直没到手。
临近年关,老党他们多次讨薪,武某都不说不给,就是反复强调“别人还欠我钱没还,过一段再说”。一拖再拖,到了最后,甚至连电话也不接了。
1月14日下午,老党他们看实在拿不到工钱,也见不到武某的面,决定先回家再说。
他们刚坐上回家的三轮车,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武某就在前面!气愤之下,4人一拥而上,将其殴打一顿,随后拉到有关部门请求解决问题。但是他们连个简单的劳动合同都没有,有关部门希望他们自己协调解决。
无奈之下,4人将武某拉到旅社,轮流看守,并打电话通知武某家人,他们拿到工钱之后才肯放人。结果,武某的亲属报了警。
工会介入,农民工走出看守所
获知此事后,1月20日,洛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张冀昌明确表示,农民工虽然犯了法,但是包工头武某有错在先。
张冀昌说,尽管这4名农民工不是工会会员,但为贫弱者提供帮助,是工会组织的责任和义务,洛阳市和新安县两级工会要积极主动介入,依法替农民工维权。
1月22日,洛阳市总工会领导带领机关相关人员,赶往新安县详细了解情况。新安县工会向县委和相关单位汇报情况,引起了新安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
经协调,各方达成了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给予这4名民工帮助的共识。
而后,洛阳市、新安县两级工会与新安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的负责同志进行了多次沟通。
工会领导表示,希望司法部门处理时能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4名农民工均无前科,讨薪用了他们能用的办法都无效,拘禁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小。
经审查,新安县人民检察院1月26日决定:这4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
1月26日,新安县公安局将该4人释放,并决定对该4人采取取保候审。
过激行为讨薪不可取
这4名农民工目前已经与家人团圆。1月27日下午,洛阳市和新安县两级工会再聚新安,本准备将4名农民工和包工头武某叫到一起协调处理此事,但武某临时没有到场,他电话中说:“钱我肯定还,现在正在洛阳筹款。”
老党此时也有了信心:“有政府关心,看来钱能要到了。包工头有他的难处,我们本意是逼一下,想不到犯了法,真是后悔啊!”
洛阳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在2月3日(腊月二十)前妥善处理好此事,确保让农民工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安心过个年。因为法律程序还没有走完,工会还将给这4名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这位负责人希望,广大农民工以此为鉴,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采取正当、合法渠道进行解决。千万不可用过激行为讨薪,这样做未必能达到目的,可能还会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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