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印发《成都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水平综合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将从办学条件、学校管理、办学效益和社会反应等方面对民办中小学校进行评估,并根据相关项目进行打分,若学校总分低于60分则为评估不合格,教育局将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考核有指标学生人均至少有10册图书
根据《方案》规定,民办学校除了教师队伍、教学质量之外,校园环境、人均建筑面积、活动用地、绿化面积、图书资料、生活用房及设备等校舍生活设施,都将成为考核学校的指标。《方案》还对教学用房、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进行了界定,要求小学、初中人均图书拥有量10册以上,高中15册以上。
按规定,民办学校需有满足师生生活需要的食堂、厨房、开水房及相应设备;寄宿制学校有符合规定标准的集体宿舍,浴室及相应设备。
小学
学生人均占地面积>8m2人均建筑面积>3m2人均活动用地>1.5m2人均绿化面积>0.4m2
初中
学生人均占地面积>10m2人均建筑面积>4m2人均活动用地>3m2人均绿化面积>0.4m2
高中
学生人均占地面积>12m2人均建筑面积>5m2人均活动用地>3m2人均绿化面积>0.5m2
控制作业量 纳入评估检查项目
此外,“严格执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按规定排课和安排作息时间,控制作业量,不按考试成绩公布学生名次;义务教育学段不举办重点班或实验班”、“按时足额发放工资,逐步提高教职工的工资待遇”等也将被作为评估检查的项目之一。“办学效益和社会反应”作为此次评估的一级指标包括了教育质量和社会反应两部分。“生源稳定率(以起始年级学生数为标准计算,学生减少则生源下降)”将作为考核民办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之一。有关部门希望民办小学、初中的生源稳定率都应达到95%。社会对民办学校的认同程度将分为5个方面评估:建立家校沟通渠道,经常听取家长意见,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认同度;家长对教师师德认同度;家长对学校收费认同度;街道、社区对学校办学水平认同度;自觉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与监督,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工作认同度。
四项一票否定 违反招生规定将“重修”
评估中还另设附加分20分,采取每校三个专题评审形式评定,其中办学特色、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改革等占10分,设备配备、教师计算机使用的普及面和信息技术的使用和推广情况等占5分,学校重大获奖项目占5分。
根据《方案》,此次评估将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评方法,并建立最终的定量评估模式。凡基础性办学指标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为待合格,总分低于60分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必须进行整改;在基础性办学指标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总分低于80分的评价等级为合格;总分在90分以上,且附加分高于12分的为优秀;其余为良好。
评估还实行“四项一票否决制”,即学校若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违反收费政策;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发生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情节恶劣事件,以上四项中的任何一种情况,都将被一票否决,考核为待合格,必须进行整改。
记者注意到,这四项指标中特别强调了收费和招生这两个“敏感”因素。业内人士介绍,少数知名民办学校因生源良好,常有违规收费行为发生,而部分生源不太好的民办学校常违反规定招生。 早报记者冯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