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年底前有望开征
来源:
沈阳日报
2010年01月30日12:31
本报讯(记者孙明鑫)1月29日,辽宁省物价工作会议在沈召开。省物价局负责人透露,今年将在全省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扩大垃圾处理收费范围。
据悉,在辽宁的大部分城市中,环卫收费主要包括居民卫生费、垃圾排放管理费、非居民生活垃圾有偿代运费和建筑垃圾排放费等。这些收费的收费渠道比较分散,不利于资金的统一管理。为此,按照国家的要求,辽宁个别城市开始出台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并开征这项费用。省物价局要求,目前尚未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地区,今年底前必须开征。依据相关部门的指导建议,收取垃圾处理费后,各个城市可能取消与此有关的其他收费项目,可能停止征收居民卫生费、垃圾排放管理费、非居民生活垃圾有偿代运费、建筑垃圾排放费等收费项目。实际上,收取垃圾处理费就是将以前的一些收费优化整合到一起,并不单纯是一项新的收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具体收费标准主要由各个城市具体制定,出台收费政策的城市要根据垃圾处理的成本适当提高征收标准。
业内人士透露,沈阳年底前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可能性很大,但具体的收费标准是多少,以什么形式征收,还需要相关部门研究论证。方案出来后还需要相关部门召开听证会,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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