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政府主导市场化棚改让18万困难群众住得上住得好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1月31日18:17
新华网济南1月31日电(记者王志)济南市积极探索推行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棚改新路子,“肥瘦搭配”实现零星棚户区集中连片改造,提高棚改速度和效益;拆迁安置实行“阳光操作”,群众代表全程参与棚改重大决策。这一棚改工程如今已惠及18万困难群众,让低收入群众真正住得上、住得起、住得好。
由于历史原因,济南市中心城区遗留有总建筑面积约46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包括38个集中连片区和66个零星片区,居民约6.8万户、18.6万人。这些房屋多为几十年的土坯房、砖木房,年久失修,环境脏乱差,安全隐患大。
从2007年开始,济南市积极探索推行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棚改新路子。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欣介绍,济南棚改实行政府主导规划,对位置不好的零星片区改造项目,实行“肥瘦搭配”,就近整合或与好地段项目捆绑,最大限度实现集中连片改造,以大带小,以丰补歉。
济南明湖西(北)路两侧过去是8个零星棚户片区,单独改造没有整片土地盖新房,因利润薄没有开发商愿意投资,捆绑整合开发则一举解决了项目出让和资金来源问题,项目顺利实施。
对被拆迁群众最关心的货币补偿问题,济南推行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操作,选择信誉好、群众认可的专业评估公司,按片区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为每个棚改项目评估确定补偿标准。如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的历山路“文华园”棚改项目,拆迁评估价达到每平方米5880元,再加上装修补偿等,被拆迁居民最多可获得每平方米7000元的拆迁补偿,符合市场价位,让群众拆得放心。
为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济南市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安置房建设免收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拆迁管理费等1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使建设成本每平方米降低近400元,让利于民;对棚改项目范围外的市政基础设施,由政府组织建设,确保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总工程师秦光强介绍,为最大限度保护困难群众的住房权益,济南市出台特殊政策,对只有一套住宅、且房屋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被拆迁户,按照最低套型面积标准无偿进行安置或者换算成建筑面积43平方米给予补偿。
济南顺河、聚贤、茂新、馆驿街南4个棚改片区,共动迁居民3436户。改造前,户均住房面积不足32平方米、低于43平方米的住户有1611户,占总拆迁户数的47%,改造后居民户均住房面积可达到62平方米,宽敞近1倍。
截至目前,全市棚户区改造已启动36个集中片区和31个零星片区,动迁居民约5.1万户、15.3万人,拆迁建筑面积36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安置房210万平方米,发祥巷、顺河等6个项目先后竣工,约8000户回迁居民陆续搬进梦寐以求的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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