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斌 本报实习生 张苏梅 |
据《山西日报》报道,在30日举行的山西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原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当选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明同志简历
王建明,男,汉族,一九六二年十二月生,福建省漳州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八四年八月参加工作。
一九八○年入厦门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学习;参加工作后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干部(期间:一九八四年八月至一九八六年三月在湖北省蒲圻县人民检察院锻炼;一九八六年三月至九月在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锻炼)、劳改检察处副处长、监狱(劳改)检察处处长、厅长助理;一九九七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副厅长;一九九九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厅副厅长;二○○○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二○○一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局长(正厅级);二○○四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二○○五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二○○七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二○○九年六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同年七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新闻回顾:
曾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工作8年,今年(2009年)6月调至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任代检察长的王建明,今年只有47岁,是我国省级检察院现任检察长中为数不多的“60后”。
在很多人眼中他颇为神秘:话不多,极少在媒体上露面,做事低调。但他此番“空降”,还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打击煤焦腐败防范须下足功夫
记者:作为煤炭能源大省,山西的利益在煤,腐败也在煤。在如何防范煤焦领域的腐败问题上,您有什么看法?
王建明:山西省去年展开了为期两年的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这个行动抓住了山西防腐、反腐的特点和重点,在这样良好的外在环境条件下,山西检察机关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发挥更大的作用。
但是,光是查办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要治本就必须在防范上下功夫,我们要主动研究、深化研究,了解腐败产生的原因,分析职务犯罪的规律,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预防建议,向党委、政府以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和对策建议,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记者:您能详细介绍一下山西省检察机关的具体做法吗?
王建明:检察机关要配合省委、省政府举行的煤焦反腐专项斗争,积极参加,坚决查办官煤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特别是为违法采矿充当“保护伞”以及能源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对于重大工程项目一定要盯紧,多做了解,加强防范,及早发现案件线索。职务犯罪具有滞后性规律,必须从预防做起。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