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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许霆恶意取款17.5万被判无期 > 恶意取款被判无期最新消息

云南许霆案律师将为其无罪申诉 并状告当地农行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0年02月01日11:17
1月16日,何鹏刑满出狱
1月16日,何鹏刑满出狱


  “云南许霆案”律师陈维镖我还要为何鹏递交无罪申诉 

  人物档案

  姓名:陈维镖

  年龄:40岁

  籍贯:云南省昭通市

  留言:律师必须要做一些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不能因为有阻力就放弃良知。

  2月4日,陈维镖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法工委等机构邮寄出特快专递,申请对“云南许霆”何鹏一案的事实进行调查复核,正确适用法律,改判何鹏无罪。同一天,他还准备向陆良县法院起诉当地农行,原因是由于银行的过错把不属于何鹏的钱打到他的卡上,导致其蒙受牢狱之灾,家人也为此备受精神折磨。

  陈维镖说,之所以选在2月4日,是因为这一天是中国传统节气“立春”,何鹏希望他的春天从此到来。

  2001年3月2日和3日,云南省公安专科学校大一学生何鹏用自己原本余额只有10元的农行卡,先后在不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款224次共计42.97万元,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2008年3月31日,与其案情类似的许霆案在广州经重审获得改判,刑期由一审判决的无期徒刑骤减至5年有期徒刑。

  2008年3月,云南律师陈维镖接受何鹏父母委托,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最终在各方的合力下,云南省高院将何鹏案改判为有期徒刑8年半,罚金3万元。已服刑8年多的何鹏终于在今年1月16日凌晨回到家中,但陈维镖欲为其作无罪辩护的努力仍在进行。

  作为个体的律师,当其介入到这样一起由ATM机引发的奇案中时,能有多大的力量扭转局势?会遭遇怎样的挫折与困惑?面对不解甚至非议,陈维镖的反应是什么?他最终想求得的,又是什么呢?

  接手案件

  比许霆案早发生5年

  何鹏案却未引起及时的关注

  陈维镖至今难以忘记第一次见到何鹏父母时留给他的印象:心酸。

  “他们就背着一个装有申诉材料的包来到我的办公室,说要请我吃饭。但我从来没有让他们请过我,相反都是我请他们。我感觉做父母的太不容易了,何鹏是他们唯一的儿子,是他们的精神支柱。他们都认为太冤枉了,周围的人也觉得因为这个就判无期徒刑不可思议,支持他们上诉。”

  何鹏的父亲何见贵身上背的那个包,是何鹏上小学时用过的。“我们去北京、广州二十多趟,找所有的上访机关都没有离开它。对我们来说,它的意义非常重要。背上它,感觉儿子就在身边,对我们也是一个精神激励。”

  那是2008年3月。广州许霆案尚未改判,舆论的持续关注,已经使其成为一个社会热点。尽管何鹏案比许霆案早发生5年,但当时未被媒体聚焦的何鹏还是被冠以了“云南许霆”的称谓。沾许霆的光,发生在7年前的何鹏案也开始引起媒体的关注。何鹏的父亲何见贵、母亲孟小月正是在电视台记者的介绍下找到陈维镖,希望他能代理出任何鹏的辩护律师。

  既然许霆案都能改判

  为什么何鹏案就不能?

  陈维镖,生于1970年12月,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澳门科技大学法学博士。1996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现任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由于他办理的案子多有新闻影响,还是当地法制报的特约记者,于是有记者在采访何鹏父母的过程中建议他们找他代理。

  “接手这个案子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出于同情,何鹏的父母这么执著,一直在申诉,还被驳回了;二是确实觉得此案在定性方面有问题,没有追究有过错的银行而只追究了何鹏的责任。”陈维镖分析说,“许霆案和何鹏案看上去很类似,都是由于ATM机引发的,但许霆是利用ATM机发生故障,取一百元只扣一元钱;何鹏是卡上突然出现巨款,任何ATM机上都能取款。银行找他前算不当得利,如果不还叫侵占,后来他都返还了,甚至连利息都返还了,哪里有盗窃连利息都返还的?既然许霆案都能改判,为什么何鹏案就不能呢?”

  多方申诉

  狱中何鹏第一印象:

  这个律师很有信心

  在与何鹏父母正式签署委托协议之后,陈维镖第一次见到了何鹏。

  “我记得那天是4月10日,当时他在监狱里服刑,穿着囚服,手臂上戴一个红袖套,应该是还担任某个内部管理职务。头发花白,显得有些沧桑。他是从收音机里听到广州许霆那个案子之后信心更足的,以前虽然也在申诉,但觉得很渺茫。从与他的交谈中我感觉,这是一个朴实憨厚、人品不坏的年轻人。”

  何鹏也清楚地记得这次会面,但他起初对这个云南本地的律师并没有抱什么希望。“我主动跟他提过,我这个案子有很多实际的困难,他却显得很有信心,对我说,肯定有很多来自上面的压力,这些他都考虑到了。但只要他答应了给我打官司,就会顶住压力。我当时的感受是,成功和失败,也许各占一半的机会吧。”

  很多时候遭遇冷眼

  认为是在无理取闹

  会面后第二天,陈维镖就向法院递交了申诉书。此后,他又赶赴北京,邀请著名的法学专家高明暄、赵秉志、周道鸾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了一个小型的论证会。所有的费用都是他自己掏的腰包。尽管三位专家对何鹏一案的定性观点不一致,但能达成的共识是:司法机关查明和认定的关键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即便何鹏构成盗窃罪,原审法院对何鹏的量刑也过重,有违刑法总则中规定的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

  但专家学者的意见并未得到法院方面的反应,这让何见贵夫妇有些着急甚至失望,一度错怪了陈维镖。“我们当时并没有真正体会到专家论证的含义,后来才想明白,这些都不是普通老百姓说的话,对改判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回到云南,陈维镖多次去找过法院,得到的答复总是“正在汇报、在研究、没时间”等,更多的时候则是遭遇冷眼,认为他在无理取闹,并让他最好劝何鹏认罪服法,不要再申诉了。“我感觉很无奈,只好自己安慰自己好事多磨,人间正道是沧桑。”支撑他做下去的是对体现律师价值的追求。“不能遇到一点阻力就放弃良知,应当为维护社会正义、保障法律实施而百折不挠。”

  2009年11月24日,云南省高院对何鹏案进行了改判,罪名仍是盗窃,不过刑期缩减为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成功改判

  案件最终能改判

  我个人的努力只占30%

  “我非常钦佩他的是这种为民请命、乐于助人的精神。人的能力有大有小,但不是每个人都会特别无私地去帮别人。”据何见贵介绍,每次到陈维镖那里去,生活方面的开支都是他出的,对他们夫妇俩非常好。半个月前何鹏出狱后,他还专程到他们家去看望。“我听说他还赞助过贫困大学生。”

  陈维镖则表示,自己这么做是出于对何见贵夫妇执著精神的敬佩。为了替儿子申诉,跑运输的何见贵把车卖了,家里的地也荒了,最困难的时候把房子抵押给了信用社,前后的费用大概花了20万元,光申诉的材料就可以装满一辆小拖拉机,车票、餐票、信件回执有1公斤重。快60岁的何见贵还特意买了电脑,装了宽带,学习上网浏览新闻,并在网上开通了博客。“所以我不会去计较这些所谓的名分,只要对案子有好处就行。”

  对于最终推进何鹏案改判的动力,陈维镖认为,作为律师的他的个人努力只占30%,何鹏父母的努力占30%,司法进步占40%。“这个司法进步不是狭义的,和媒体也有关系。司法机关能够接受媒体监督,听取民众意见,在这个基础上转变自己的观点,最终达到改判的结果,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

  并不满足改判结果

  要继续作无罪申诉

  但陈维镖并不满足于这个改判的结果,他要继续为何鹏作无罪的申诉,并起诉将钱打到何鹏卡上的银行。他原本定于1月30日来北京亲自递交申诉材料的,后来考虑到直接交给相关单位也很困难,特快专递更稳妥一些,于是选择了后者。

  “从法理上来说,我还是坚持认为它只是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不能上升到犯罪。这个钱是别人放到何鹏卡里的,是别人让他占有的,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而且很快就归还了,甚至连利息都还了。这就好比你的东西掉我家里了但我没有提醒你,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而从道德层面来说,一下子看到卡上多出来这么多钱,取出来是一种本能反应,很难抑制想尝试一下的念头。”他说。

  但多数人并不看好申诉无罪的前景。有分析认为,在何鹏已经坐了8年零4个月牢的情况下改判8年半,本来就是一个折中的判决,既照顾了舆情,又给了司法机关台阶下。陈维镖则表示有这个信心:“社会的民主和法制是不断进步的,司法机关目前已经迈出了一大步,也会有勇气改判无罪。承担责任、承认错误并予以纠正,更能取信于民。所谓丧失颜面,只是心理上的障碍而已,如果能改判无罪,无论对提升司法进步和法官思想境界都有好处。”

  陈维镖同时认为,银行在这起案件中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奇怪的是一直没有得到追究。“不管银行是故意的还是无意过失,将钱打到何鹏卡上都是过错。如果没有这个过错,何鹏就不会被关押这么长时间。起诉银行有两个意义,从小的方面来说,何鹏能得到经济方面的补偿,心理得到慰藉;从大的方面来说,可以避免更多的许霆和何鹏出现,提醒银行对自己的工作更加谨慎。”

  这也是何鹏和他的父母一直迷惑不解的地方。“为什么银行承认了系统故障,作出进一步解释却这么困难?这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现在不得而知。”何鹏说,“我承认我有错,不是我的东西不该拿,但我要明确知道我是怎么犯错的,这个疑问不解除,我永远不清楚是为什么坐的牢?”

  “一个本来要当警察的人变成了被警察抓的人,这一切改变了何鹏的整个人生。”陈维镖说,银行有义务就到底发生了什么故障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否则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周春林

  部分图片提供/陈维镖

  人物对话

  岂能尽如人意

  但求无愧于心

  记者:能简短概括一下你在做何鹏代理律师过程中的心路历程吗?

  答:首先是感动,来自他父母多年的执著,尤其是他母亲孟小月;第二是愤慨,怎么会是这样一个判决结果?第三是困惑,为什么提起申诉之后不能及时得到纠正?专家论证之后仍然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第四是激动,终于等来了云南省高院的改判;第五是信心,既然迈出了这一大步,下面就只差一小步了。

  记者:你不怕有人说你是为了出名作秀才去做这些事情的吗?

  答:我也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正如我办公室挂的那幅字: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记者:有人认为何鹏从无期徒刑改判到8年半,已经是一个不错的结果,为什么还要申诉改判无罪呢?

  答:如果对法治的一点点进步就感到欣喜和满足,对今后的工作和国家法治建设都是不利的,应该逐步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律师也有这个义务。

  记者:你曾经做过《云南法制报》的特约记者,你认为媒体在何鹏案改判过程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答:其实媒体监督的作用和司法公正是有密切联系的,从这个案件就可以看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也就是说,媒体包括网民的声音代表了民意,司法机关只是顺应民意改判,这和立法宗旨并不矛盾。媒体并没有干预司法,相反是促进了司法公正。是大的民意体现,同时监督司法机构。

  记者:怎么认识律师这个行业?

  答:现在让人痛心的是一些同行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择手段,自己损坏了律师的形象。我认为做律师首先要自律,管理好自己,摆正位置,并且要有政治使命。如果每个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能够体现自身价值,对于提升律师地位,促进民主法治建设都是很有意义的。

  律师生涯

  公益官司“一元代理”

  并不指望做律师发财

  陈维镖现任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他解释说这个律所的名字取自两句话:“法不阿贵,闻言审听。”意思是法律不向权贵阿谀奉承,每句话都要审慎地倾听,同时也有法律服务于新闻监督的含义。

  “凡是我们所的律师,应聘的第一步先学弟子规,明白做人的道理,怎么学会宽容、爱人,写30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和分析报告,讲述自己的成长经历、教育经历,为什么选择法律?想做什么样的律师?如果是冲着收入高、想借做律师发财,就会被淘汰。”

  陈维镖说,律师必须要做一些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包括他在云南首家推出的“一元代理”,即帮助当地的重度残疾者、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和城市下岗特困群体等打官司,只收一元钱象征性的代理费,并且保证质量,由律所补助律师1000元钱。

  “符合政府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条件的人不多,而且申请审核手续很麻烦,但弱势群体也需要司法救济。”他手上正在代理的三起案件,都是农民工拿不到工钱反被打伤的情况。“虽然律所的经济压力也很大,我觉得能够解决温饱就行了。我并不指望靠做律师发财,否则我早改行做生意去了。”

  在陈维镖代理的案件中,有大约四分之一属于公益性质。他曾代理过一起包工头杨茂德因业主故意拖欠工程款而被逼自杀的案件,最后帮助死者的家属赢得了5万元的赔偿;他还帮助因救落入水塘的母女而牺牲的唐茂德家属,状告冷漠的被救者及水塘所属的砖厂,这也是云南省首例见义勇为造成人身损害索赔案件,最后砖厂赔偿了死者家属9万元,各级政府给予唐茂德的奖金约合20万元。

  “说实在的现在律师界商业化操作的很多,一些人甚至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我是想以自己的微薄之力,让大家认识真正的律师是什么样。”陈维镖说。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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