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王”大龙地产天竺22号地被收回
□记者 白田田 北京报道
本报2009年12月9日《新“地王”大龙地产猜想》报道中关于大龙地产盈利能力和资金来源的质疑有了下文。2月1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公告,宣布取消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顺义区后沙峪镇天竺开发区22号住宅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得资格,同时对于大龙公司已经交纳的2亿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给出的理由是,大龙公司逾期未签订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开发建设补偿协议》。这距大龙地产在2009年以50.5亿元竞拍价成为北京市“双料地王”仅仅过去两个多月。
1月22日,由于欠缴地价款,大龙地产被暂停在北京市土地交易市场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资格。大龙地产随后表示将于近期积极筹措资金,交纳地价款,以恢复土地交易资格。不过根据大龙地产发布的2009年年报,这家顺义区属企业的账面资产并不足以支付地价款,其支付能力受到广泛质疑。
本报此前的报道曾明确指出,从拿地时的“爆冷”胜出盈利能力和资金来源尚存诸多不确定因素,大龙开发演绎的“地王”事件就如同一部悬疑故事片。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将发生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反应,房地产企业等都将面临巨额损失,这一点并不会因“国企地王”而有所改变,各方人士大多也都对此表示担忧。
北京市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认为,2009年的土地市场国企一直占据主力,大龙的退地将可能使国企再次拿地开始克制,从而从源头抵制楼市的暴涨,这也证明了国家在宏观调控方面的政策已经落到了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