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总队被指“信息不公开”
一市民起诉要求知情权;西城法院将在7日内确定是否立案
本报讯 (记者陈博)查处黑车所得罚款总额及流向、车主联系方式及处罚依据……市民郑峰(化名)向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三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交通执法总队对部分申请项目未予公开。
昨日,郑峰来到西城法院,对交通执法总队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不公开告知书”。法院7日内将决定是否立案。
市民:10项申请7项未公开
去年11月23日,郑峰向交通执法总队递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有关查处非法营运黑车等10项信息。去年12月10日,交通执法总队回复,公开了总队下属各队办公地点、执法区域及正式在编人数等两项内容。而查处黑车所得罚款总额及流向、查处的黑车数量、车型、车主籍贯、罚款信息等7项内容,交通执法总队称“根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去年12月12日,郑峰再次提交申请要求对方公开2008年和2009年的年度工作总结等政府信息。去年12月29日,交通执法总队仅回复2008年总结,对查处黑车数量及上交罚款金额等内容都未提及。
郑峰于今年1月14日,第三次申请要求公开2005年至2009年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市交通执法总队回复不予公开。
执法总队:涉及当事人隐私
昨日,郑峰来到西城区法院递交诉状,称交通执法总队剥夺自己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求法院判令交通执法总队撤销发给自己的两份《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法官称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他是否立案。
昨日,市交通执法总队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能公开的信息都已向郑峰做了回复,不能公开的信息,有的涉及当事人隐私,与郑峰本人并无关系,因此不予公开。
未被公开的申请内容
2003年至2009年每年查处黑车所得罚款总额及流向;所有无人认领车辆的数量及被解体车辆数量、所获解体费流向;总队设立指定停车场的条件、每年查处的黑车数量、车型、查扣地点;查处所有黑车车主的籍贯、罚款额、联系方式;所有开具困难证明享受减免的黑车司机的名单、车牌、困难证明落款出处和最终处罚额;全部受处罚黑车的处罚依据
市民申请
要求公开总队下属各队设立指定停车场的条件以及这些停车场收取保管费、代驾费、高速费的收费依据
根据《政府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
回复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
背景
要求公开2003年-2009年分配给各停车场保管查扣车的数量
此信息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