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北京大学医学教授被北大医院治死案”,在北京市高级法院再次开庭。法庭上,双方围绕“手术是否必要”等问题展开争论,死者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在激动情绪下,指责北大医院的证人说谎,法官不得不落槌维持秩序。最终,法庭决定双方在春节后分别提交协商意向,以决定是否会调解处理。
法官落槌维护法庭秩序
昨天上午,死者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在代理人卓小勤陪同下出庭,北大医院方面仅有两名代理律师出庭。为了支持熊卓为入院时病情严重的说法,北大医院律师请出北大医院一名主治医生作为证人,证明熊卓为入院时是被轮椅推进病房的。在法官询问下,证人称,她见到熊卓为时,熊卓为是站着的,但是行走困难,所以有同事借来轮椅,推着熊卓为到病房。
“谁借的轮椅?到哪里借的?谁推熊卓为到病房的?你记得熊卓为办公室里的布置吗?”王建国一连问了证人数个问题,遭到北大医院律师“问题与案件无关”的反驳。“她在说谎!熊卓为入院的时候我始终陪着她呢!”王建国情绪一时接近失控,法官不得不敲响法槌,让王建国注意法庭秩序。
王建国认为北大医院在抢救熊卓为时,胸部按压导致肋骨断裂,也是致死原因之一。为了证明肋骨断裂在胸部按压时是正常现象,北大律师干脆带来半身人体模型,提出做现场演示,没有获得法官许可。
“手术是否有必要”成焦点
庭审中,“手术是否有必要”成为当庭争论的热点。王建国认为,妻子到北大第一医院拍片之后发现腰椎出现轻度滑脱,北大第一医院的骨科主任李淳德诊断需要尽快手术。他认为,根据现有材料,当时做出需要手术的诊断依据不足,对病人观察的时间也不够长,当时他妻子的情况不必立即手术,司法医疗鉴定也支持他的说法。北大医院律师则认为,司法医疗鉴定不足以判断临床诊断,必须由相关医学专家进行鉴定。
到最后,北大医院律师一度反驳说:“这个问题有必要吗?是不是不做手术熊卓为就不会死?凡是手术都有风险,如果手术出了意外,都追问手术有没有必要,那医院还能开下去吗?”
双方春节后递交协商意向
庭审中,双方还针对“卫生监督所是否给医院发函”、“实习医生签字有无效力”、“是否非法行医”的问题展开争论。
双方都表示可以接受调解。王建国表示,双方可以就此事协商,但需要把事情说清楚。北大医院律师则表示,医院可以经济赔偿,但不能认可医院存在责任的说法。
庭审最后,审判长表示,双方可在春节假期后三个工作日内,把各自的协商意向交到法庭,法庭再根据双方意见,判断是否有必要进行调解。
案件回放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研究员熊卓为,2006年1月23日在北大第一医院做了骨科手术,7天后死亡。
2007年10月,死者丈夫王建国将北大医院诉至法院,认为该院“非法行医”,并由于医院医疗过失造成熊卓为死亡,索赔500万元。2009年7月,一中院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患方70余万元。一中院认定,北大第一医院存在医疗过失,造成熊卓为死亡的损害后果。该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法院并未认定“非法行医”。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表示不服,此后相继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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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成人一次食入10克以上的汞即可出现急性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唾液增多、腹泻等消化系统的症状,肾脏损害、中毒性心肌炎和神经系统的破坏如肌肉震颤、神经衰弱等。
少量进入人体一般不会表现出上述症状。体温表内所含汞量少,吞入后不会引起急性中毒。但由于汞比重大,又不溶入胃肠液,而沉积于胃底,一般洗胃的方法很难将汞洗出,存留体内的汞有继续吸收的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为减少汞的吸收,在吞入汞后应尽可能饮用大量牛奶、豆浆或鸡蛋清,以便蛋白质与水银结合,延缓吸收。另外,口服一定量的泻药也可加速排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