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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收回地王“杀鸡儆猴” 避免哄抬地价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2月03日06:00
  去年“卖地”款1.59万亿 同比增63.4%,保障房用地将采用划拨方式供应

  东方早报记者刘秀浩

  国土资源部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数据显示,去年土地出让总价相比前年大幅增长63.4%。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昨天上午还表示,“大龙地王被退事件”有利于今后避免开发商哄抬地价,地王频出。

  房地产用地供应量大增

  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总面积20.9万公顷,同比增加38%。招拍挂出让面积17.8万公顷,同比增加40%,占出让总面积的85%。土地出让总价款为1.5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63.4%。其中,招拍挂出让价款1.51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66.5%。

  2009年全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结果,去年中国房地产用地供应量增幅较大。房地产用地供应10.3万公顷,同比增加36.7%。住宅用地供应7.6万公顷,同比增加38.8%。在住宅用地中,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6.4万公顷,同比增加36.9%。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款1.34万亿元人民币,占出让总价款的84%。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2009年因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比例提高,划拨用地比重提升明显。全国划拨供应土地11万公顷,同比增加七成,占土地供应总量的三分之一。

  保障住房用地不得他用

  国土资源部强调,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以及城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条件的安置用地,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地。土地供应后,不得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性质。城乡规划调整后需要改变用地性质的,应由政府收回土地。

  去年,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实际供应1.04万公顷,同比增加30.9%。棚户区改造用地实际供应0.3万公顷;农村危房改造用地实际供应0.9万公顷。

  廖永林称,2010年,国土资源部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和监管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各地合理制定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规范保障性住房用地管理。落实保障性住房支持政策。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条件的安置用地,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地,保障性住房项目中规划配建的商业、服务业等经营性设施用地,应实行有偿使用,能够分割成宗地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地。

  同时,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后监管。开展用地计划执行情况的目标考核,明确政府责任。将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落实情况纳入目标考核,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落实到位。对严重违法违规又不纠正的企业,要禁止其通过划拨和出让方式取得新的土地。

  要主动申报开工情况

  对于大龙地王被退,国土部相关负责人昨天上午表态称,在土地市场上,也要按市场经济规则办事、按合同办事。开发商如果违约,就要受到相应处罚。另外,开发商通过招拍挂拿到地后,要先签成交确认书,然后签合同,并履行合同,按规定付款。这是有一个周期的,所以大龙的地王地块现在才被通告没有按约定履行。

  对于开发商如果没有按约定时间开工的,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还强调,对于闲置一年以上的,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闲置时间不到一年,就要按合同约定走,合同约定了相关违约责任,开发商就要受到处罚,如果没有约定,政府也不能“乱开罚单”。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除了土地出让环节,政府还将加大开发利用环节的监管力度,以前,政府都是被动的根据监测、举报情况去监管,今后,政府将变被动为主动,制定相关措施,如在土地合同里规定,开发企业有义务申报开发商的开工、竣工情况,做到应报尽报,避免土地闲置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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