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无毒害县(市区)”公示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10年02月03日06:29
经全省各县(市区)申报,各市州禁毒委推荐,省禁毒办组织工作组严格检查考评,省禁毒委拟命名以下21个单位为四川省首批“无毒害县(市区)”。为保证命名和撤销荣誉称号工作的准确性,体现群众广泛参与性,现予以公示,恳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依据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原则来电反映。
公示期为7天(2010年2月3日—2月9日)。
联系地址:四川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金盾路9号)
联系电话:028-86301563、86301085(考评办法及评分表详见四川禁毒网www.scncc.org)
四川省禁毒委员会2010年2月3日
拟命名的21个“无毒害县(市区)”
成都市高新区、龙泉驿区、崇州市、邛崃市,自贡市荣县,内江市隆昌县,乐山市金口河区、井研县,甘孜州色达县、九龙县,攀枝花市米易县,凉山州会理县,眉山市仁寿县,广元市利州区、剑阁县、旺苍县,南充市南部县,遂宁市蓬溪县,广安市岳池县、武胜县,巴中市平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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