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摺痕与静电检测曝真相 陈振聪所持遗嘱被指假冒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2月03日08:21
  人民网2月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高等法院裁定商人陈振聪持有声称是龚如心2006年遗嘱是伪冒的,法官林文瀚在判辞中表示,遗嘱上龚如心与见证人王永祥签名存在多项疑点,是“高技术的临摹”,而引用“静电检测仪”的科学鉴证结果显示,遗嘱上存有摺痕,与见证人口供并不相符,同时遗嘱正本的签名位置与草稿完全重叠,在多位见证人传阅及签名时竟没有丝毫移位。根据这些证据,法官裁定陈振聪所持遗嘱属伪冒。

  华懋慈善基金与陈振聪两大阵营为证明2006年遗嘱的真伪,各自越洋委聘笔迹专家,鉴定遗嘱上龚如心、见证人王永祥及吴崇武3人的签名真伪。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瀚昨日在326页的判辞中,花上近半篇幅分析笔迹专家的证供,几近把每个签名的细节逐一分析。

  林文瀚在判辞中指出,龚如心与见证人王永祥签名是“高技术的临摹”,其中龚如心签名的“THWang”并非如以往般置于同一水平,而签名中“g”字底部有别于过往写法;王永祥签名中的“W”,起笔时断笔,似是独立的线条。他相信龚及王签名属于“高技术临摹”;但吴崇武的签名因太过易于模仿,难作断定。

  在判辞中,林文瀚对于陈振聪阵营的笔迹专家Westwood感到不满,批评他被盘问时未有解释龚如心签名中的“T”字与第55号样本的不同,更被转移视线,以另一签名样本比对。法官指他诸多推搪,并指他竟多次把有问题的签名说成是真实的,明显是偏袒一方,法官认为他拿自己的声誉作赌注,对此感到难过。

  判辞中引用“静电检测仪”的化验结果,指遗嘱正本夹附另1张纸,应是遗嘱的草稿。草稿没有签名,但化验结果发现上面有笔痕,这些笔痕与遗嘱正本的签名位置完全相同,没有丝豪偏差。法官认为,这现象是签名时正本与副本叠在一起而造成的。然而,假使龚如心及见证人如此签署,在传阅及签署有关遗嘱时,应出现些微移位,签署时亦有些微差别;况且,吴崇武在出庭作供时已指出当时签名的文件只得1页纸。

  判辞中再指出,化验时发现龚如心签名上有一道横跨的摺痕,而签名是在摺痕出现后才落笔,但王永祥及吴崇武作供时指当日签署的文件未有摺痕。法官林文瀚相信龚如心及见证人于2006年所签文件,并非龚如心遗嘱,裁定陈振聪声称持有龚如心2006年遗嘱是伪冒的,而华懋持有的2002年遗瞩才是龚如心最后的遗瞩。

  陈振聪手持遗嘱疑点

  甲、笔迹可疑

  1.龚如心签名中的“THWang”并非置于同一水平,有别于过往的写法;

  2.龚如心签名中“g”字底部有别于过往写法;

  3.王永祥签名中的“W”,起笔时会有连笔线条的写法,但遗嘱中却似是断笔,是独立的线条。

  结论

  法官分析龚如心签名时发现有7大不同之处,但未有在判辞中阐述,认为龚及王签名属于“高技术临摹”。

  乙、鉴证疑点

  一“静电检测仪”发现遗嘱正本及草稿的签名位置完全相同,但传阅及签署时应有些微移位,而吴崇武亦指签名的文件只得1页纸。

  二“静电检测仪”检测2006年遗嘱时发现,龚如心签名上有一道横跨的摺痕,而签名是在摺痕出现才落笔,但王永祥及吴崇武作供时指当日签署的文件未有摺痕。

  结论

  法官认为王永祥及吴崇武当日所签文件,并非龚如心2006年的遗嘱,即未有在该遗嘱上见证。

  资料来源:法官林文瀚判辞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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