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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养儿10年知非亲生 曾赠女友7套住房3辆名车

来源:沈阳晚报
2010年02月03日03:37
  已近花甲之年却遇到年轻貌美的女孩,不但发生恋情,还意外地老来得子。10年后,才发现儿子并非亲生,一怒之下告上法庭,索要赠与对方的房产、名车。这看似电视剧的情节,却真切地在现实中上演。2月2日,记者从大东区法院获悉,老人已提出上诉。

  老来得子喜

  今年69岁的杨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爱如掌上明珠的小儿子,竟然不是亲生的。自己不但花费大量金钱在这对母子身上,还倾注了很多感情,最后只闹得个人财两失的结局。

  事情要追溯至1999年,家底丰厚的杨先生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小丽。当时只有20岁小丽活泼漂亮。两人一见如故,春风一度后不久,一天小丽突然跑来找到杨先生,称自己已怀孕,孩子就是杨先生的。

  虽然杨先生已有孩子,但老来得子的喜悦,还是让他向小丽表示,让她和孩子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考虑到自己年龄渐长,担心自己百年之后母子无以为生,他不顾众人的反对,在此后的十年间,杨先生为小丽母子购置了七处住房和三辆名车,并将其中大部分财产登记在小儿子名下。

  儿非亲生痛

  直到2008年,老杨意外发现小儿子的血型与自己不符,于是就悄悄带着儿子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疼爱了十年的小儿子,竟不是亲生骨肉。

  杨先生痛苦万分,很难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大儿子得知此事气愤不已,将小丽痛打一顿。小丽也不甘示弱,将杨先生的大儿子告到派出所,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自己已没了小儿子,大儿子再遭受牢狱之苦,迫于无奈,杨先生在派出所的调解下,与小丽达成了和解协议,表示与小丽解除一切关系,且无任何财产纠纷及其他纠纷。

  告上法庭怒

  事后,杨先生越想越生气,将小丽告上法庭,索要多年来赠与小丽母子的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先生与小丽在同居期间所发生的财产纠纷,根据和解协议已经全部解除。这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并且已经履行完毕。杨先生要求小丽返还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及子女抚养费、生活费的主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故驳回他的诉讼请求,杨先生不服,已向中院提出上诉。

  虽然杨先生的遭遇令人同情,但法律界人士认为,赠与他人的财产如果想要回,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才可撤销赠与。而事实上,在十年间,杨先生所赠与小丽母子的财产所有权早已发生转移。如果说之前,他的赠与行为还显失公平,但其在派出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却是真实意志的体现。

  本报记者高薇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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