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第五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至398.75元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2月03日18:49
新华网广州2月3日电(记者肖思思)广州市民政局3日发布消息称,广州今年第五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预计新增8000多城乡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低保救济,有2万多边缘困难群众被纳入低收入困难家庭,直接享受政府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优惠减免政策。
广州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李治臻介绍,从2010年1月1日起,广州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将目前城镇的平均低保标准从月收入355元提高到398.75元,将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从月收入271元提高到303.57元。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按低保标准的1.2倍同步提高。
李治臻介绍,广州市自1995年、1997年分别建立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已先后4次统一调整城乡低保标准。今年是广州市第5次全市统一调整城镇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调整的平均幅度为12.33%。
李治臻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后,不仅直接增加困难群众的救济金,同时与低保标准相关的基本医疗、分类救济、五保供养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水平也相应提高,预计新增8000多城乡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低保救济,有2万多边缘困难群众进入低收入困难家庭,直接享受政府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优惠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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