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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基准地价将上调 官方称不影响房价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0年02月04日03:09

  北京基准地价即将上调

  官方称不影响房价,但将来可能作为征收物业税等的重要依据

  阴雪

  7年之后,北京市终于将调整基准地价提上了议事日程。

  昨天上午,北京市国土局召开了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听证会。北京市国土局方面表示,基准地价的调整不会影响房价,但将来可能作为征收物业税等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听证会后,北京市基准地价更新结果将进入市政府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预计于一季度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实际上就是土地的初始价,即土地在完成拆迁、平整等一级开发后,政府确定的平均价格。它是城市地价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对城市土地实行资产管理的重要依据。

  听证会上,几位代表都明确提出,当前居住与商业价格倒挂,地价没有得到如实反应。

  目前,北京实行的基准地价是2002年调整的。按照土地用途分为商业、综合、居住和工业四类,并由城区至郊区划分为十个级别。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阳为一到六类地段,丰台、石景山为三到九类地段,其他郊区县则处于六到十类地段。其中,商业、综合、居住用途的最高一级价格分别达到了9750元/建筑平方米、8250元/建筑平方米和7000元/建筑平方米,而最低的十级则分别只有140元/建筑平方米、140元/建筑平方米和90元/建筑平方米。

  据介绍,更新之后的基准地价的基准日期为2009年1月1日。土地用途分为商业、办公、居住和工业四大类,也就是将2002年版的“综合”变成了“办公”。此外,土地级别由10个增至12个。

  此外,本次基准地价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探索创新。例如,编制了级别基准地价、区片基准地价、路线价等多种表现方式,实现级别地价宏观调控、区片地价中观控制、标定地价微观管理的多层次地价管理体系;采用楼面熟地价作为基准地价的唯一价格表现方式,实现熟地价和政府出让土地收益的市场协调联动机制;将基准地价与地价动态监测、标定地价相结合,探索建立了根据城市规划和市场状况及时更新进行局部动态更新的机制等。

  为能更合理地反映土地的使用情况,让市场更公平,“基准地价应该两三年调整一次,局部发生变化可随时调整。”北京市国土局方面介绍说。

  据相关人士透露,由于此前北京一直采用的是2002年制定的基准地价,至今7年未作调整,因此此次基准地价的上调幅度将会比较大。

  实际上,基准地价能够直接影响的就是土地出让的价格,即地价。

  不过,有专家表示,土地招标、挂牌、拍卖确定底价时,虽然会以基准地价为基础,但具体的各个地块,有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如交通、市政等配套,出让的底价也会有所不同,而且土地出让的最终成交价,也与市场需求等多种因素有关。

  由此,北京市国土局方面认为,“基准地价调整不会造成房价上涨,但它对于物业税的征收等具有指导作用。”

  

责任编辑: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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