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可心实习生孙会曾奕群报道 都说公务员是个“铁饭碗”,选拔晋升只能“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不过这样的现状将在我市率先被打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市推出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晋升渠道除了科长、处长等行政级别外,还有专业技术级别的提高,相应待遇也随技术级别的提高而改变;同时我市将扩大聘任制公务员,每年新增近千名聘任制公务员。这意味着,长期困扰公务员晋升台阶少的老大难问题将得到破解,而随着聘任制的推广实施,部分公务员“铁饭碗”将不再存在。
1 新增“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陆韬介绍,一直以来,我国对公务员管理主要实施“大一统”模式。2005年《公务员法》正式开始实施,明确将“分类管理”确定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划分了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等类别,同时要求在适当范围内实施公务员聘任制。2006年,深圳率先对公安系统实施了分类管理改革,2008年8月,深圳被确定为全国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城市。
此次改革的重点是从公务员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中划分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并根据两类职位的性质和特点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将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三类。
其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设7个职级,从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至七级执法员,根据需要,还可在部分职组、职系的七级执法员之下增设助理执法员、见习执法员职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明确为非领导职务,各职级间没有上下级隶属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挂钩;职级的设置不受机构规格限制,保证市、区、街道和基层所、站的各类执法员有均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2 职级晋升看资历业绩及专业水平
陆韬表示,目前我市确定了市直10个部门的执法单位和各区有关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单位,拟划入行政执法类的公务员实有人数约6300人,另外公安系统公务员近20000人已进行了专业化改革,监狱劳教警察约1000人也将按公安模式进行专业化改革,预计改革后我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人数将达24000多人,约占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35000人)的69%。
此外,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不作统一设置,仅规定由高至低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与专业技术条件挂钩,以体现对专业技术能力的尊重,同时考虑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据了解,目前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确定了市气象局的两个处共16人,以后将逐步扩大范围。
此次改革后,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职级晋升将与个人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以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建立联系。这就意味着,此前公务员晋升空间小、基层公务员常常遭遇晋升“天花板”以及“千军万马挤独木桥”都想当领导的局面将被打破。
3 对公务员全面实施“分门别类”管理
改革方案的另一内容是建立涵盖进、出、升、转等各个环节的分类管理制度。陆韬介绍,不同的职业对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分类管理最关键的地方,就是按照人力资源管理科学的要求,根据工作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
陆韬表示,公务员作为一个群体概念,有其共同的基本素质要求,但具体到各个部门、各个职位,又有许多特殊的要求,因此此次改革从制度上对各职类的入职门槛设置、选人方式、晋升机制、交流规则进行了分别设计,并将通过建立分类培训、分类考核、能级管理、执法监督等配套制度和制定各类公务员服务标准体系、职业行为规范等,形成完整的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全面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
4 每年补充约千名聘任制公务员
改革方案还提出,将扩大公务员聘任制的实施范围,行政机关聘任公务员,原则上应进行公开招聘;聘任专业通用性较低、难以通过公开招聘聘任到合适人选的主任级以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聘。
据介绍,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我市从2007年1月开始公务员聘任制的试点工作,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并招聘了2批聘任制公务员,从两年的运行情况看,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效果良好,为真正实现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排除了制度障碍。
陆韬表示,为进一步发挥聘任制的优势,搞活机关用人机制,从今年起,我市将扩大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规模,在有行政编制空缺的前提下,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聘任制公务员。在春节过后的3月份,我市还将组织今年第一次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今后各单位还可根据自己的具体需求,灵活安排公务员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