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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可就业而两次拒绝推荐就业者将停发低保金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2010年02月04日05:46

  本报记者王雅

  代市长王荣(以下简称王):“你什么时候开始领低保的?”

  低保对象杨先生(以下简称杨):“我1994年下岗的,一直没有什么正式工作。”

  王:“你孩子多大了?”

  杨:“20岁。”

  王:“你有多大年纪?”

  杨:“我是1966年出生的。”

  王:“你身体怎么样?”

  杨:“还行。”

  王:“你是什么学历?初中?”

  杨:“不,我高中毕业。”

  王:“你年纪、学历都可以,你要想办法找工作啊!”

  杨:“工作有,只是没有稳定的工作,都干不长,临时的。”

  王:“……”

  昨天上午,在“民政爱民,福彩送福”春节慰问全市低保群众启动仪式上,深圳代市长王荣和来自南山区的低保户杨先生进行了上面一番对话。随后,王荣对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说,低保户里一些身体健康、有知识、年龄不大的人,应该想办法让他们就业。今年要重新审核深圳的低保户,要将低保扶助资金用来帮助那些因病致贫、患上疑难重症的真正困难的家庭,深圳的低保制度绝不能养懒汉!政府部门应积极帮助低保群众通过自己的努力脱贫,让享受低保数量逐年减少下来。

  规定

  两次拒绝推荐就业

  将停发低保金

  据刘润华介绍,我市目前的低保对象近1.4万人,低保的标准为415元/月。除了每月的低保金,深圳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都为低保对象提供了福利待遇,深圳的社会各界也经常关心和慰问他们。

  在仪式上,王荣为10多名低保群众代表分发了价值160元的购物券,他们可在指定商场购买规定范围内的生活必需品。我市所有的低保对象都将在春节前领到由各区民政局发放的提货单,所需的全部资金225万元由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慰问品全部经政府公开招标采购。

  王荣说,关心困难群众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年要用更大的力度来推进,鼓励、推动、支持全社会关心困难群众,让他们的生活得到改善,让深圳更加充满爱心。

  随后,王荣在分发购物券和慰问品的过程中,与低保群众进行了交谈,低保户中有年纪较大、因病致贫的低保户,有因遭遇车祸致贫的低保户。外貌显得较年轻的杨先生引起了代市长的注意,他详细询问杨先生为什么一直未找到合适工作。

  针对王荣的疑问,刘润华解释说:“按照《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相关规定,达到法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的,无正当理由不就业或劳动,或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两次推荐就业而拒绝的,将停发低保金。”但他也向王荣坦承,这条规定具体操作起来“有难度”。

  现象

  低保高“含金量”催生懒汉

  为什么深圳的低保对象找工难?昨天,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和低保处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虽然深圳的低保标准为415元/人,但真正计算起来,深圳低保制度的“含金量”还是相当高的。

  “按规定,低保对象是每人415元,如果是一家四口或五口人,那每月的低保金就有1660元或2075元。此外,与深圳低保制度一同附加的福利待遇还有孩子的学费、家人医保和住房等三大方面的优惠。具体实施起来,一般都是孩子学费全免、给家人购买住院医疗保险,而房子则是廉租房等配套住房,所以把这些待遇的价值加起来,一个被批为低保的家庭每个月从低保制度中能获得的福利就颇为可观了。”

  在深圳的低保人群中,有少数人尽管身体、智力等方面都很正常,但他们却“站”不起来:“吃”着低保,整天东游西逛,虚度时日;有劳动能力,却不求上进;政府部门创造就业机会,他们却挑挑拣拣,不愿努力去尝试;亲朋好友好心送上门路,却因为有低保金,不愿努力……如此一天天、一年年,他们的生活穷困依旧。

  低保对象刘先生曾经找过好几份工作但却都干不长,他向记者诉苦:“介绍给我们的工作大多是清洁工,一个月不到1000元,我老婆干干还行,像我这1米8的个子,干这个太丢人了?”“有的工作离家太远,不方便。”那么,他到底希望从事什么工作?他向记者透露:“我看就我家门口那条路上执勤的交通协管员还不错,我干干还行。”

  经常帮助低保户再就业的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少低保户确实对低保金有着很强的依赖性,这就影响了他们就业的积极性,有的人甚至对于劳动部门、社区和街道办事处推荐的工作挑三拣四。这其中有的人的确是因为身体等原因无法就业,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就是怕丢了低保金这个饭碗。

  剖析

  “无正当理由”缺乏认定标准

  个别低保户端着低保“饭碗”拒绝工作,民政和劳动部门如何处理这种尴尬?2008年10月1日,深圳正式实施了《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中特别增加了更详细、更严格的规定,以达到把懒汉、不肯自食其力的人拒之门外的目的。同时,《新办法》还规定:“连续两次或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街道办事处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的,停发低保金。”这对个别每天自怨自艾、不懂感恩的低保对象也是一种约束和教育。

  但在实际操作中,民政和劳动部门又发现了新问题:个别低保户是有工作推荐就去,表面上看并不“挑挑拣拣”,但往往干了一个月、甚至半个月便以各种理由辞职,然后再申请低保。

  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也颇为难:“我们为此下了不少工夫,不断组织一些培训和活动,《新办法》中也规定,符合条件的如果"无正当理由不就业"的,我们可以视同他们没有就业愿望,停发低保金,但在现实中,操作起来的难度颇大,究竟什么样的理由是"正当"?什么样的理由是"不正当"呢?没有一个认定的标准。”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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