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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年招千名聘任制公务员 待遇与委任制持平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2月04日11:31
  南方日报讯 (记者/叶明华通讯员/龚婷)昨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发布与解读。今后,深圳行政机关公务员将被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三大职类,实施不同的招考和管理方式。此外,深圳将进一步扩大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考数量,预计每年补充1000名聘任制公务员。

  公务员管理“大一统”模式将被打破

  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敏认为,传统的公务员管理一直沿用的是“大一统”模式:考试一张卷、培训一堂课、考核一根尺、升迁一把梯、待遇一锅饭,无法满足选贤任能和培养人才的需要。为了破除这些弊端,国家在2005年通过了《公务员法》,提出要将分类管理确定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将公务员划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等类别,并于2008年8月将深圳确立为全国唯一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地方试点城市。

  “深圳这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通过职位分类和聘任制的实施,淡化官本位、打破铁饭碗,让深圳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更专业、更高效、更廉洁。”王敏说,改革的重点是从综合管理类职位中划分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职位,并根据两类职位的性质和特点建立独立的职务序列。

  王敏表示,经过人事部门测算,推行分类管理改革以后,一个22岁左右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加上两年的基层锻炼经验,不会超过25岁,如果进入到行政执法系统来,即使呆在最基层的单位、最基层的部门不动,只要干得好,在5个考核年度中至少有一个优秀,他就可以在职级上一直往上走,花上22到25年的时间,干到45岁、50岁的时候,他的薪酬待遇不会低于走“官道”上升的处级干部的待遇。

  待遇与委任制公务员持平

  据王敏介绍,深圳此次公务员分类改革将“兵分三路”进行:其一,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建立与行政职务级别脱钩的独立职务序列,建立涵盖招考、转任、晋升、考核、培训等环节的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其二,基层公务员的职业发展重点考虑其年功积累和工作业绩;其三,结合职位分类扩大公务员聘任制实施范围,制度性地解决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问题,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陆韬告诉记者,深圳从2007年1月开始试行聘任制公务员招考,目前已基本建立了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体系,并招聘了2批聘任制公务员。从两年的运行情况看,用人单位普遍反映效果良好,为真正实现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排除了制度障碍,也为打破身份界限,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打通了道路。

  “从今年起,深圳将扩大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规模,在有行政编制空缺的前提下,争取每年补充1000名左右聘任制公务员。在春节过后的3月份,我们将组织今年第一次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如有需要,下半年将再举行一次招考。”陆韬表示,在制度设计上,聘任制公务员绝不是公务员中的“二等公民”,其在权利义务、职务升降、薪酬待遇等方面都与委任制执行一样的制度。聘任公务员实施的是“协议式”工资制度,是由合同约定的,其待遇和委任制公务员基本上持平。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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