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意见通过 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财政部认可由医保基金负担部分费用 各省份选1至2个试点区域
本报讯(记者王永生)2月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会议通过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意见,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
会议决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由各省(区、市)分别选择1至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会议强调,公立医院改革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要通过改革,构建布局合理、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补偿、运行、监管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大任务
一是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公立医院布局,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二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
三是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来补偿的机制。
四是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是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外地经验
药品加成取消医保负担9%
据《第一财经日报》日前报道,根据天津的经验,目前天津基层医疗机构已经实现零差率,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15%的收入,6%由地方财政支出,剩下的9%由医保基金负担。
财政部高层认为,此种做法合情合理,患者的医疗费用开销就会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