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资委官员王义堂受贿550万被开除党籍
来源: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2010年02月05日10:18
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其已被开除党籍,并建议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报2月4日讯 (记者李莉)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某国有企业下属公司借用资质中标,并介绍承揽建筑工程项目,从中受贿550万元。2月4日,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省国资委原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王义堂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目前,王义堂已被开除党籍,并被建议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今年55岁的王义堂,曾任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06年12月起,任山西省国资委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经查,2007年,王义堂利用其职务之便,将从内蒙古某局联系到的该局家属楼工程项目,介绍给山西省管某国有企业下属公司,并帮助该公司在借用资质的情况下中标。其后,经王义堂多次催要,该中标公司以活动经费、技术咨询费的名义支付给王义堂530万元。2008年年初,王义堂利用职务之便,又一次给前述中标公司介绍承揽原平钢铁厂宿舍楼建设工程项目,并向该公司索要现金20万元。
根据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于2010年1月22日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义堂开除党籍处分、建议给予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对王义堂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王义堂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省纪委专门发出通报,对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要求:
领导干部不得违反规定插手介绍工程。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介绍工程的问题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坚决予以制止;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坚决查办,严肃处理。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决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把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和介绍工程作为一条纪律加以执行。
当前,尤其是要强化对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工程项目、资本运营、财务管理等企业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的监督;要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完善制度,确保监督到位,严防资产流失。
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核心进行集中治理。要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努力在工程建设招标投资、政府投资、建筑市场管理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要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形成工程建设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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