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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一家21个账户16处房产
检察机关当庭晒账本———综合核算文强家庭财产各项支出计3094万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1625万元,家庭成员非犯罪收入406万元,1062万元不能说明来源
羊城晚报特派重庆记者 鲁钇山
文强被从巴县调到重庆做公安局副局长,是在1992年。那时,他的兜里只有35万元现金,是他的“私房钱”。而他的妻子周晓亚,身家不过2万元人民币加2万元美金。18年后的今天,检察机关给他们算出的家产是3000余万元,涨了一百倍。
9件文物、16处房产、36件工艺品、56件金银首饰、69幅字画、181瓶名酒……这些,还只是文强财产的冰山一角。面对如此繁多琐碎的物品,昨日出庭的文强有些记忆不清,就连那些楼是不是自己家的也搞不太清楚。他所能清楚记得的,是他在“嫖娼”之类的“生活消费”上花了12万元。
一家三口开21个银行账户
庭上,检察机关表示,文强、周晓亚及其儿子,分别在重庆市八家银行开户存款,其中以文强名字开户的账号有4个,周晓亚有7个,其儿子有10个,全家共计21个账户,共有存款90余万元。此外,警方在文强远房亲戚郑家英家的楼顶蓄水池中,找到2个背包,藏匿现金折合人民币近600万元(并非此前盛传的2000余万元),16套住房总计支出472万元……
经过对各种贵重物品进行估价、对股票、保险、外借资金、扣押现金等进行综合核算,检察机关认为文强家庭财产、支出共计折合人民币3094万元。其中,文强犯罪所得1625万元,家庭成员非犯罪收入406万元,共计1062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公诉机关认为,文强的行为已经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此,文强颇多异议。
“16套房产大部分没看过”
据指控,文强的房产几乎遍布重庆主城各区,在渝北、渝中、沙坪、南岸等区文强共有16套房产,最远的是在酉阳龚滩古镇旧城拆迁时,周晓亚投资10万元买地重建的吊脚楼,最贵的是在仙女山修建的别墅,花费160万元。
据周晓亚的供述,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16套房产中,位于渝北区黄泥磅正和花园的房子是她用表弟的名义购买,加上在瀛丹集团预定的渝中区和渝北区的两套房子,三套房子都是背着文强买的。而这三套房子,其中两套现在都变成了烂尾楼。
文强称,16套房产中包含了曾经在单位时分配的经济适用房和集资建房,除此之外,“大部分房产我连见都没见过。”文强的辩护律师称,单位为了给领导干部福利所分配的房产不应该算到其中,这并非文强自己用钱购买所得。
文强称嫖娼花了12万
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文强颇多异议。
“文强家就像古代和珅家一样,全是宝贝。”这是在文强家被查后,坊间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从我家里搜出的东西我都认,但是对价格我不认可。”文强说,对于物品的价格应该按照当时购买的年代来评估价格,而不是现在的市价。“大家都知道我喜欢收藏酒,这些酒很多都是80年代的,那个时候买也不需要多少钱,而这些酒时间越长就越值钱。张大千的画也是如此,应该按照当时购买的价钱评估。此外,山水画、工艺品之类的都存在这个问题。”
文强昨天在法庭上还主动谈到了“强奸”、“嫖娼”:“我之前说过,我自己吃饭、买衣服、娱乐基本不花钱,支出仅有12万元左右。但这12万并不是全部支出,按你们说的我花了这12万‘强奸’也好、我花12万嫖娼也好、我生活作风不好花掉了12万也好。这只是一部分,并不是我的全部支出。应该计算下我的实际支出,把这些从那1062万中减下来,才是真正‘不能说明来源’的。”
文强忙藏钱忙转移
老婆忙放贷忙投资
周晓亚高利贷利率从1分到5分不等
文强和老婆周晓亚性格各异,在理财方式上也各不相同。
证据显示,2005年、2007年,文强在其位于重庆市公安局的办公室内,分别将装有人民币41万元现金的纸袋和装有人民币270万元现金的旅行箱交给黄代强和袁元保管。随后,黄代强将这311万元转移至袁元家中隐藏。
文强忙着将钱转移,而周晓亚则选择将钱借出收取利息。检察机关当庭出示了周晓亚用来记账的笔记本,上面清楚地列出了周晓亚借出的每一笔欠款,利率从1分到5分不等,共计约200万元。其中,50万元借给了周晓亚的弟弟专门用于放贷,竟然收到了约10万元的利息,40余万元借给了谢才萍,至今仍有20余万元未收回。
除了放贷,周晓亚也在周红梅的介绍之下,参与了包括护坡工程、开办工厂等七项投资,总计为308万元。
对于周晓亚的放贷等“理财方式”,文强表示多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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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又牵出一人
一家香港上市公司“卷入”文强案
2月2日首日庭审中,文强承认,从2001年至2007年,曾先后7次收受香港上市公司中渝置地(1224.HK)副主席兼执行董事曾维才约146万元人民币款项,不过文强否认是受贿行为,并说曾维才是自己的多年老友。
突然被“卷入”文强案,2月3日,中渝置地开市后股价即下跌,随后紧急停牌,停牌前报2.92港元。3日下午,中渝置地发出公告澄清,曾维才否认有关其向文强提供任何贿款的指控。昨日,中渝置地复牌后全日走势低迷,收市报2.84港元,下跌2.74%,成交9496.1万港元。
酒徒文强
在文强眼里无酒不成事
文强爱酒,坊间皆知。
他因为酒醉曾在巴县与另一县领导拿着酒瓶互砸,形象受损;他也曾因为酒醉得罪了不少领导,仕途多折。但即便如此,他毫无戒酒之念,一直贪杯,乐此不疲。
“有一天,我在和某某喝酒的时候……”这是文强近日受审期间常用的开场白。收钱、谈工作、唱歌、交朋友……在他的眼里,无酒不成事。
“酒能乱性”,这话用在文强身上特别合适:他因为酒醉发狂涉嫌强行与一位女大学生发生关系,摊上了本次被指控的最不光彩的一项罪名———强奸罪;他到白宫夜总会去“耍”,喝多了就在酒店睡了,睡完发现身边有女人,发没发生关系自己也“搞不清”;他到另一家酒店去玩,被两个女孩扶上了楼,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睡着了……
“大家都知道我喜欢收藏酒,历史上的八大名酒、十大名酒,只要缺什么我都会想尽办法收到”,文强在法庭上颇为自豪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