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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重罚土地闲置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2月05日16:09
  新华网广州2月5日电(记者黄浩苑)广州市政府日前通过了《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简称《处理办法》),广州将重罚土地闲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切实保护耕地。

  作为经济发达城市,广州已是寸土寸金,经济发展对土地开发的需求急剧上升。土地资源的紧张让广州频频出现“地王”。但是,一方面“地王”频出,另一方面广州也出现了烂尾楼等一些闲置用地,对土地资源造成了浪费,影响了城市建设。

  广州市政府近日通过了《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加大了土地管理的力度,依法处理和利用闲置土地,重视耕地的保护。《处理办法》规定,用地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出让土地价款的20%一次性计收土地闲置费,如果用地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将按划拨土地价款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无划拨土地价款的,将按划拨土地时土地使用权价格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

  对能够复耕的闲置用地,《处理办法》规定,闲置土地能够复耕,用地单位不履行复耕义务的,由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上、土地复垦费2倍以下的罚款。

  《处理办法》要求,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闲置土地检察制度,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单位和个人可以对闲置的土地进行举报或者反映情况。《处理办法》将于2010年3月1日开始施行。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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