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站坍塌调查结果公布21名责任人被追责
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违规施工为事故直接原因
10名事故责任人被立案
侦查
5人政纪处分、6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等处分
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负有领导责任
东方早报记者 周瑜
早报记者昨天获悉,发生于2008年的杭州地铁湘湖站“11·15”坍塌重大事故调查结果公布。
2008年11月15日,正在施工的杭州地铁湘湖站北2基坑现场发生大面积坍塌事故,造成21人死亡,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61万元。
通报称,已查明坍塌事故是由于参与项目建设及管理的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浙江大合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浙江省地矿勘察院,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方面工作中存在一些严重缺陷和问题,没有得到应有重视和积极防范整改,、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其直接原因是施工单位违规施工、冒险作业、基坑严重超挖等。监测单位施工监测失效,施工单位没有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杭州地铁湘湖站项目部常务副经理梅小峰、项目部总工程师曹七一等10名事故责任人被依法立案侦查。同时,杭州市监察局已分别是给予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丁狄刚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剑明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春雷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李辉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杭州市建委副主任裘新谷行政警告处分。此外,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中铁四局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河川,中铁四局集团总经理许宝成,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焦杰,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卫,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姚松柏,安徽中铁四局设计研究院院长张文禄,也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行政撤职等处分。
通报还指出,现已因涉嫌受贿被移送司法机关的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对地铁一号线没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对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