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2010年全国两会报道 > 2010全国两会最新消息

关于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提案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2月10日16:24
  内容:

  我国已经进入并将长期处于人口老龄化社会。到2007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53亿人,占总人口的11.6%。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速度快,受现行人口政策影响,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从7%提升到14%,发达国家大多用了45年以上时间,而我国只用27年就将完成。二是“未富先老”矛盾突出,发达国家是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条件下进入老龄社会的,我国则是在尚未实现现代化、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老龄社会,现有经济和社会保障水平不足以应对来势凶猛的老龄化问题。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不久的将来我国将进入劳动力短缺时代。同时,我国养老服务极为薄弱,家庭养老负担日益加重,相关社会问题凸现。

  建议:

  1.完善社保制度,建立共享型的养老保障体制。

  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口仅占总人口的15%。60%的老年人口分布在农村,而97%的农村人口仍未解决养老保障问题,社会供养水平远远不能满足养老需要。建立起覆盖广泛的社会保障机制,不仅可以解决养老问题,而且将有效刺激消费,减少经济下行对社会的震荡。养老保障体制的未来发展方向,应该是扩大其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具体地说,一要解决“农转非”及失地农民的养老与医疗保险问题,建立覆盖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金问题;二要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与五保供养水平;三要提高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水平,包括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及生活补贴水平;四要解决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享受养老金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历史遗留人员问题。

  2.发展老龄产业,鼓励多方参与养老保障服务。

  现代社会的多元化发展趋势,为养老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了多种途径。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在当前,这是应对经济困难、扩大内需的有效手段之一。服务业是现代社会就业增长的主渠道,发展养老产业特别是养老服务业需要大量简单劳动力,是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选择。长远看,逐步实现养老保障社会化,可以减轻国家负担,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循环。具体而言,一要清除阻碍非公有资本参与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体制性障碍,制定和完善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培育老年产品市场;二要鼓励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参与养老事业。非政府组织在我国发展快速,它们具有独特的运作模式、管理方式和全新的理念,为养老问题的解决增加了选择方案;三要合理分配稀缺性养老资源,为社会、企业与市场的养老服务提供有效监管与服务。

  3.倡导居家养老,发展全方位养老模式。

  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社会化是解决老龄化国家养老问题的必由之路。我国养老社会化起步较晚,基础设施不足,传统养老观念一时难以改变。当前应在积极宣传、大力倡导养老社会化的同时,集中发展居家养老模式。居家养老除接受家庭照顾外,主要依托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网络和义工自愿养老服务,兼具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优点,是当前最为可行的选择。

  4.适时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应对未来劳动力短缺。

  老龄化无疑将减缓经济增长速度,20年后我国劳动力供求关系将出现根本性转变,人力资源市场将需要老年劳动者参与。因此,尽早研究、制定方案、稳妥实施逐步延长退休年龄,是当前应未雨绸缪的重大政策课题。应在未来择取适当时机采取小步渐进的方式延长退休年龄。起步阶段实施选择性的灵活退休政策,根据自愿适当延迟退休,而后以月为单位逐步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应注意避免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退休年龄,或不分产业结构和劳动强度,一刀切式地延长。

  中国老龄协会文件2009年8月30日以中老提案字〔2009〕5号文函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社保制度的问题

  1.关于“农转非”人员及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国家高度重视城乡各类群体的养老保障问题。随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农转非”人员及失地农民在城镇就业的,可以随企业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当地保险,按时足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国家对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04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多个政策文件,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资金来源、待遇水平等内容都作了原则规定,并强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截止今年3月底,全国已有29个省级政府或政府部门出台或转发了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有1201个县(市、区)启动了探索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工作,1324万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生活或养老保障。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继续协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2.关于“农转非”人员和失地农民医疗保障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从业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学生儿童等城镇非从业人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农村居民,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面覆盖。“农转非”人员及失地农民,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其中一项制度。对于困难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由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其进行帮助。

  3.关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问题

  国家十分重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障问题。自2005年以来,已经连续五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坚持在调整时向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适当倾斜,较好地保障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2010年将继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我们将会同财政部抓紧组织实施,使他们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同时,抓紧研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恺萌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