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范受审时的电视截屏画面。 |
今年27岁的小范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亲老范经常打骂其母于某。去年7月20日上午,小范起床看见地上还残留着母亲的血迹,怒火升腾,在与父亲交涉中丧失了理智,刀捅老范。于某也拿起榔头,抡向丈夫的头。老范就这样被娘儿俩杀死了。事发后,小范主动打110报警自首,而他的母亲用布包起榔头,走出家门,在一个偏僻的地方喝农药自杀。昨天下午,南京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小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对比:与2004年“弱妻杀夫”案有三点不同
母亲自杀的消息,被关在看守所的小范完全不知情。1月19日第一次庭审当天,小范才在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时知道此事。他当庭情绪崩溃痛哭失声——杀父亲是为了保护母亲,何曾想到过父母尽失!
1月19日的庭审中,小范哭着请求法官严惩自己,惹得一众旁听的邻居跟着泪如雨下,纷纷为小范求情,检察官也请求对小范从轻处罚。后来,小范的妹妹也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写来求情信,请求对哥哥从轻处罚。昨天下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小范因犯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实际情况,从轻判处小范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家庭暴力引起的人伦惨案,在南京并不是第一起。2004年的“弱妻杀夫案”留给世人的印象比较深刻。该案被告人丁晓林因长期遭受丈夫家庭暴力,在一次丈夫酒后动刀刺伤儿子臀部,她又求饶不成后,将丈夫刘某锤杀。最后丁晓林被判刑5年。
记者比较丁晓林案和小范的案件后发现,两者有很多的相似性。如,受害人自身都存在严重过错,丁晓林和小范都有自首情节且都得到社会的广泛同情,两人都得到了从轻的判处。那么,为何丁晓林只判了5年,而小范却判了11年呢?
对此,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李畅庭长告诉记者,两起案件看起来很像,其实有很大不同。其一,作案时客观环境不同,丁晓林的丈夫正在施暴,而小范的父亲没有。其二,两者的主观意志不同。丁晓林没有经过预谋,小范则经过了预谋。其三,手段也不一样。小范的手段较残忍,一共捅了老范18刀。在老范毫无反抗能力后,他还担心老范不死,又用菜刀在老范脖子上割了两刀。
法院:吸取了邻居与人大代表座谈会意见
“按照刑法规定,故意杀人,可判死刑、死缓、无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李畅说,仅仅基于以上三点原因,可以判处小范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更重的刑罚。但最后之所以判了11年,还考虑到了小范的实际情况。
小范还有个亲妹妹潇潇(化名),现在还在念高中,如果判处小范死刑,潇潇就将彻底变成孤苦伶仃的孩子。即使不判小范死刑,改判极重的有期徒刑,对潇潇的成长也不利。等小范出狱后,他面对的将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可能连生存都成问题。一边是人情,一边是法理,到底该怎么判?中院刑一庭法官们召集小范家所在的街道邻居,以及雨花台区人大的代表,进行了座谈,深入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他们一致认为,小范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也违背了传统,不判刑是不行的,但小范的身世实在太可怜了,而且还有个妹妹要照顾,恳请法院按照最低限来判决。权衡再三后,法院作出了如上判决。
宣判后,小范的邻居朱阿姨和吴阿姨,以及他的妹妹潇潇,都松了一口气。“我们对判决结果很满意,这对小范来说,已经是最轻的判决了。”
潇潇告诉记者,哥哥和自己感情很好,她希望哥哥能坚强、勇敢地活下去。潇潇说,她恨自己的爸爸,要不是他的暴力行为,这个家也不会走到这个地步。
专家:心理疏导帮他摆脱梦魇
朱阿姨说,事发当天,哪怕潇潇跑出来喊一声,邻居们也能阻止悲剧发生,偏偏他们家人好面子,都不愿向外人求助。“爷爷奶奶外婆他们现在都不知道,害怕他们受不了”,潇潇满眼含泪地说,事发当天,离外婆过80岁生日只有一两天了,妈妈正准备回山东老家给外婆过寿,要是早走一两天,这次的事可能就不会发生了。
虽然记者没能进入现场,但通过潇潇等人的描述,记者了解到,小范仍然有些钻牛角尖,纠结于母亲的死是否跟自己有关,时而自责,时而又责备父亲,情绪表现很不稳定。
中院刑一庭的法官们早就考虑到了这一点,他们请来了南京大学桑志芹教授和江苏警官学院周朝英教授这两位心理疏导专家,希望能帮助他摆脱梦魇。桑教授告诉记者,小范的情况其实属于“爱的误解”,他误以为杀死父亲,就能换来对母亲的保护,没想到换来了更大的伤害。
“妈妈为什么会选择自杀,而且还带着锤子,因为她要用她的方法来保护你,为你承担一切罪过,所以你要好好活下去,妹妹还需要你照顾呢”,桑教授告诉记者,这句话说出来之后,她感到小范受到了震撼,人性中温良的一面被激发了出来,他甚至开始谈起父亲好的一面来,“爸爸虽然脾气坏,但他会毫不犹豫地救济路边的乞丐……” 本报记者 罗双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