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燕)原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在代理重庆打黑案过程中,涉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一中院二审判决罪名成立后,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司法局已于2月20日作出吊销李庄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前日送达李庄本人。
李庄在代理龚刚模涉黑案件过程中,被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此案经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其罪名成立,刑期由一审的两年零六个月改为一年零六个月。
根据《律师法》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据此,北京市司法局于2月20日作出给予李庄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1日送达李庄本人。
据了解,律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后,司法行政部门对本人将终生不再颁发律师执业证书。李庄的律师生涯因此告终。
此外,司法局的处罚决定下发之后,律协将取消李庄的会员资格。针对李庄表示将申诉到底,律协是否会提供法律援助的问题,市律协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如果不是协会的会员,将不会再管。
而律师高子程也已与李庄解除了委托关系,李的家属表示,目前尚未为其聘请新的代理律师,申诉一事尚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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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至2009年,北京共9位律师因刑事犯罪而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并被市律协取消会员资格,所涉罪名有职务侵占罪等。其中,一女律师在一起强奸案的辩护中,因伪造被害人年龄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