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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刚模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举报李庄不属重大立功

2010年02月11日02:31

    来源:郑州晚报

  龚刚模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龚刚模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律师分析:没因举报李庄而获轻判

  昨日,龚刚模、樊奇杭等34人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案首龚刚模被判处无期徒刑。

  一审宣判:龚刚模被判无期徒刑

  该团伙被指控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贩卖运输毒品,非法经营等14项罪名。其中,案首龚刚模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罚款人民币5021万元;樊奇杭被判处死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罚款71万元。

  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北京律师李庄涉嫌伪证罪案,已于前日宣判。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专家分析:举报李庄不属重大立功

  “虽然我国刑法规定,被告人检举他人的犯罪一经查实,就属于有立功表现,但是李庄所犯的罪行尚不属于严重刑事犯罪,只是一般的刑事犯罪,因此龚刚模的立功行为也就不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其功能否抵得上其过还是一个未知数。”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平说。

  张平进一步解释说:“根据检察机关指控龚刚模的犯罪行为,恐怕不是一个简单的李庄案件就能够使龚刚模获得减刑的。如果检察机关指控龚刚模的犯罪行为全部被法院采纳,这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就不会因为检举了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而被轻判的。”据《法制晚报》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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