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努力让各方满意”
本报记者 曹英 刘媛
如果盘点我国能源界2009年的大事件,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绝对榜上有名。就在“国进民退,还是大进小退”,“市场行为,还是政府行为”,“煤老板何去何从”等质疑声乃至拷问声中,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兼并重组又出新政。
近日,山西省再次出台煤改新政,从资金与人力管理方面对整合重组的煤炭企业进一步加强了规范和限制,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
煤改新政抬高重组门槛
新年伊始,在煤炭开采主体重组告一段落后,山西省政府又对煤炭开采主体的“软件”进行了硬性规定:兼并重组后形成的主体企业注册资本金原则上不得低于2亿元;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8年以上管理大、中型煤矿的经历,企业所有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得少于90人等。
有专家认为此次煤改政策与先前略有不同,主要是依靠技术与管理力量在推动,逼迫民企把企业做得更大与更专业,进一步提高了煤炭企业的准入门槛。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矿井由2600座减少到1053座,办矿主体由2200多个减少到130个,70%的矿井生产规模达到90万吨以上,30万吨以下煤矿全部淘汰,保留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煤矿整合重组协议签订率已达到98.5%,兼并重组主体到位率达到96%,采矿许可证换证率达到90%,被整合重组煤矿符合条件的正陆续复工复产,保留矿井技术改造有序进行,部分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正在实施关闭。
而且,随着整合工作的开展,山西省煤炭产量达历史最高水平,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全省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018人,下降27%。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72%;煤矿事故起数下降40%,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328。
专家普遍认为,此举对产能和煤价影响不大,但有业内人士质疑,提高采煤门槛对中小煤矿是致命的,同时也会提高垄断程度。按照新政,在山西煤炭企业数量130家基础上,可能再减少20多家。据推测,减少的20多家煤企多是民企。
煤炭资源整合要向后看
“大的改革不可能没有争论,但最终正确与否,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外界对山西煤炭资源的整合经历了不理解到理解,不参与到参与的过程。这项工作越往后看越好。”山西省省长王君在该省今年两会召开期间表示。
事实上,煤炭资源整合的过程,就是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的博弈,既是一场办矿体制的大变革,又是一场标本兼治的大战役。而山西的态度就是“努力让各方满意”,即要努力做到让被整合的企业满意,让整合的主体企业满意,让地方政府满意,让利益相关的农村满意。
截至目前,尽管山西煤炭资源整合已经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然而,在山西,煤炭既是产业问题、经济问题,又是社会问题和民生问题,更关系到国家能源战略安全。煤炭资源的利益牵扯广,牵一发而动全身。围绕山西发动煤炭资源整合的前前后后,声讨声、质疑声仍不绝于耳。
那么,山西煤炭资源整合的原则和路径究竟是什么?山西省省长王君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做了权威解答。
他着重强调了煤矿兼并重组中的四大原则:即坚持政府协调指导与发挥市场作用相结合,坚持煤矿整合重组与煤炭开采秩序治理整顿相结合,坚持上大、改中、关小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尤其是坚持发挥省内外国有大型煤炭企业的作用与发挥民营骨干企业的作用相结合,在现有的1053座煤矿中,国有、民营、混合所有制办矿比例为2∶3∶5。
“关于煤炭资源整合,政府受到的非议和责难很多,压力也很大,但这是一件造福子孙后代的好事,山西非做不行。”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表示。从长远看,从发展战略看,煤炭资源整合是山西由煤炭大省向煤炭强省跨越的必由之路,是大势所趋。但在进一步推进的过程中,应当注重政策的连续性,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做好化解矛盾和情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