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6年必流动
是搞均衡还是瞎折腾
据2月23日《扬子晚报》报道,教师6年必须流动——江苏省22日公布“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意见稿”,其中规定教师在同所学校任职不能超6年,以此遏制“择校热”。
公平要靠财政倾斜来实现
教师6年必流动制,不是遏制“择校热”的“一贴灵”。均衡发展确实需要一个过程,不能通过牺牲优质学校,降低其办学水平来拉平与薄弱学校的差距。一个学校教师的培养、师资力量的搭配,不是一日之功,而且也是一所学校的宝贵财富,不容轻易简单拆分另组。提高非优质、非重点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关键是政府通过财政倾斜办法,提高办学条件;通过提高教师待遇,聚拢、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当然,从长远看,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才是消除“择校热”的根本。
从根本上讲,“择校热”是历史遗留问题,更是思想、体制和管理之病。消除这些弊端,让老师们挪来挪去,“教无定校”,这不仅不是遏制“择校热”的灵丹妙药,而且也给诸多老师带来不必要的烦恼,比如,频繁的调动,会让老师们无法面对居住、家庭生活、子女教育、老人赡养等问题。
惠铭生
就怕没来均衡反生腐败
首先,优质教师资源只是优质教育资源的一个部分,它还包括教育设施配套完善、办学条件好、学校经费保障充足、教育管理体制先进等。如果仅仅让教师流动起来,变成“流动人口”,而难以做到教育管理体制一体化、经费保障水平一体化、办学条件一体化、教师编制一体化、教师待遇一体化等等,“择校热”还是难以根除。
其次,教师“流动制”难有可操作性。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不得超过6年,6年之后必须流动到其他学校,这对广大教师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不少教师都将居住地都选择在离学校最近的地方,一旦被“流动”到其他学校,近一点的还好,如果离居住地越来越远,甚至被“流动”到农村等外地,教师将很难安心教书。
再次,教师“流动制”会带来更多的教育腐败。对很多早已习惯在一个学校工作的教师来说,被“流动”到其他学校,肯定是不愿意的。而要摆脱被“流动”的命运,教师们很可能会通过各种手段,想方设法不被“流动”。于是,教师们不但不会安心教书育人,教育腐败由此可能会越演越烈。到时候,各个学校很可能因此而乌烟瘴气。
徐经胜
应像日本那样
辅以配套制度
日本早已有教师流动,而且发展得很健康,因为它建立了很多配套制度。如为了解决一些老师到偏远地区有吃亏的思想,日本的《偏僻地教育振兴法》规定,对在条例指定的偏僻地区学校或与其相当的学校工作的教职员,发给“偏僻地区津贴”,月津贴额在工资及扶养津贴月额总数的25%以内。当教职员工因工作地点变动或随校搬迁到偏僻地任教时,从变动或搬迁之日起三年内。此外还有寒冷地区津贴、单身赴任津贴等。
为了杜绝校长利用教师流动打击报复教师,日本在教师流动中做到了程序化、制度化和公开透明等。具体做法就是每年的11月上旬,由县(都、道、府)一级的教育委员会发布教师定期流动的实施要旨,内容包括地区的指定,有关原则、要求等。其次,全体教师都填写一份调查表,其中包括流动的意向。然后才是由校长决定人选(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并与之商谈后)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更值得一提的是,流动不仅仅是针对普通教师,还针对校长。
日本的这些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