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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空中四合院”是如何成功“闯关”的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2月24日03:10
盘古大观楼顶上的空中四合院。郭盈光 摄
盘古大观楼顶上的空中四合院。郭盈光 摄

每套空中四合院均为两层,内设电梯等。据盘古大观网站
每套空中四合院均为两层,内设电梯等。据盘古大观网站

  ■ 社论

  著名的“盘古大观空中四合院”被指违法并受到查处: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在朝阳区建设B座等项工程时,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在公寓、酒店、商业3座楼顶部加建2层坡屋顶复合式四合院建筑12组,共增加违法建筑面积11297.62平方米。

  “盘古大观”楼盘在京城乃至全国的名气不用多说,据说其“空中四合院”只租不售,租金为一天一百万,奥运期间价格更是了得。从规划委发布的消息,人们才恍然大悟,原来“只租不售”是有原因的,非不卖矣,而不能矣。经过行政处罚这一“法律化”程序后,这一项目终于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合法建筑,可以正大光明的买卖了。

  但对于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来说,起码有如下四个疑问需要回答:

  其一,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任何建设工程不仅须获得诸多行政许可,而且许可机关还要进行监督和检查,还需要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公众还有权查阅这方面的记录;

  “盘古大观”项目获得立项、规划、施工许可后,建设过程中需要接受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机关的检查监督。而“盘古大观”地处奥运会主会场“鸟巢”旁,违法建筑规模庞大,检查监督时很难说不易发现,有关部门为何没在建设过程中及时发现并纠正呢?这其中,许可机关在许可后续检查监督环节怠于或放弃履行法定监督检查职责,恐怕难辞其咎。

  其二,根据法律,建设工程只有在竣工验收合格并向有关机关备案后,方可交付使用。“空中四合院”在格局上是“盘古大观”项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既然“空中四合院”属于违法建筑,那在有关部门处罚“转正”之前,整个“盘古大观”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都势必会受其“牵连”,即竣工验收不可能获得规划、施工、消防等许可机关的承认或认可,也不可能顺利合法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即不具备交付使用的条件,而众所周知的事实是,这些建筑却在奥运前后就风风光光投入了使用,销售火爆,而且媒体相关报道也是铺天盖地,有关方面没有发现其中问题?

  其三,据悉,早在2009年,规划部门就发现“盘古大观空中四合院”的违法建设问题,并进行查处。但对舆论高度关注,与举国要事“奥运”有关联的建设项目处罚信息,为何姗姗来迟?而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涉及城乡建设和管理中重要事项的信息,不仅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而且还属于应当重点公开的内容。这里的问题,是单纯政府信息公开环节上的问题,还是有其他原因?

  其四,此次公布“盘古大观”等违规项目的处罚信息,具体的处罚金额和内容没有及时公开,信息披露很不完整。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类似既成事实的违法建设的处罚,法律规定有“保留加罚款”、“拆除加罚款”和“没收加罚款”等种类和方式,有关部门对“盘古大观四合院”选择的是“保留加罚款”的处罚。这一处罚并不算最重的,对于具体处罚结果,有关方面需要及时公布,并需要拿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这不仅是依法行政的要求,更是防止政府部门与开发者串通、低成本地通过小规划建设大项目以获取暴利的需要。

  以上这些疑问,直接涉及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迫切需要有关部门“晒一晒”监督查处过程,予以澄清。  

  延伸阅读:北京违建“空中四合院”接受处罚 交罚金变合法

  本报讯 (记者张晓蕊 马力)日前,市规划委公布了13家企业违法建设已被处罚,其中盘古大观擅自在楼顶加建了12组“空中四合院”。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委获悉,此次公布的13家企业在去年已结案并处罚。盘古大观开发商也回应称,此前公司为赶工期未完善政府相关手续,已根据处罚规定缴纳了罚金,目前“空中四合院”已取得了合法手续。

  规划委 盘古大观违建被处罚

  昨日在盘古大观附近,其空中四合院的坡屋顶从远处还能看到一角。售楼处人员说,四合院只出租不出售,据他们了解,12套四合院有的已经租出。

  根据市规划委公示的信息,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未经规划许可,擅自在公寓、酒店、商业3座楼顶部加建2层坡屋顶复合式四合院建筑12组。共增加违法建筑面积11297.62平方米。市规划委已对其进行了处罚。

  盘古大观 为赶工期未完善相关手续

  昨日,盘古大观开发商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回应此事表示,因2008年奥运会的特殊时期,公司作为奥运场馆周边建筑为确保工程建设在奥运会前完成,对原有的四合院设计方案未能及时完善政府相关手续。2009年年初,市规划委已根据相应的政策法规对公司开发的空中四合院进行了处罚,公司根据市规划委的处罚规定缴纳了罚金;同时向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缴齐土地出让金,并已取得了发改委的项目立项手续。目前,盘古空中四合院已取得市相关部门的合法手续。

  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委获悉,此次公布13家企业的违法建设查处信息,是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按年度公示的查处信息。这13家企业的违法情况都是在去年结案并已处罚的,此次按年度一起公示。盘古大观的案件在去年上半年就已经结案并处罚。

  ■ 名词解释

  盘古大观

  “盘古大观”原名“摩根中心”,2002年9月和12月,摩根中心一期和二期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拟建成一座高达百米的自动智能写字楼、三座17层公寓及一座19层高酒店,总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

  2003年,由于施工方面的纠纷,摩根中心出现了“烂尾”。2006年底,停工29个月之久后该项目恢复开工。而后又改名“七星摩根中心”销售,并最终改名为具有中国传统文化韵味的“盘古大观”。

  “盘古大观”由5个标志性建筑组成,包括5A级办公楼、世界级酒店、三栋豪华服务式公寓。12户“空中四合院”建于85米高空的公寓之上。

  ■ 背景

  违建罚款最高3000元/平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按照《<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行政处罚办法》,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违法建设时,对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应责令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可视其执行情况处以罚款;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处罚细则所制定的标准处以罚款。

  处罚细则中,根据不同地段的地价情况,将北京划分为7类地区,每类地区违法建设的处罚金额不同,最高3000元/平米,最低300元/平米。

  ■ 声音

  基准地价低致处罚标准低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个处罚标准是按照不同区域的地价来制定的,但北京目前的基准地价还是2002年的版本,比较偏低,因此违法建设的处罚标准也随之较低。以盘古大观为例,按照该标准,罚金方面大约为每平米1500元至1700元。

  而新的北京市基准地价预计将在今年一季度实施,与此前版本相比,将有所上调。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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