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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救受伤邻居酒后驾车 途中撞伤一人引争议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0年02月24日04:06

  为救人酒后驾车

  途中却又撞伤一人

  常州这名做好事又肇事的男子引发争议

  张斌 战斗

  本报讯 酒后驾车救人途中撞伤行人该如何处罚?22日下午,常州武进一居民蒋某见邻居被人打后伤得血肉模糊倒地不省人事,但其他邻居又都不会开车,喝了酒的蒋某驾车载上伤者就去医院,不想途中,蒋某又将一老太的腿撞得骨折,蒋某又将老太抬上车送往医院。之后,蒋某因酒后驾驶被当地交巡警部门带走调查。

  酒后驾车救人途中撞人

  事发当晚,在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120病房内,记者见到了被打伤的谈某,他不能说话,眼睛、鼻子以及整个面部青紫。谈某旁边坐着一位中年女子,说伤者是她的哥哥。谈女士称,当天中午,他们和哥哥一家约好了去舅舅家吃饭。蒋某也在一起吃饭。没过多久,哥哥提前离席了。他离开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就有人慌张地来告诉他们:哥哥被打伤了,躺在地上,不省人事。

  “可能是因为酒后与人发生口角,结果哥哥被打伤”。谈女士介绍说,哥哥当时看上去伤势很重,昏迷过去,这时,周围邻居都说,要赶紧将伤者送到医院抢救。然而,舅舅家距离医院路途遥远,等救护车也要很长时间,问了很多邻居,大家都不会开车。无奈之下,舅舅就叫了当天中午在一起喝酒的蒋某。蒋某二话不说,开车便走。“他在路上不停地提醒我,叫我提醒哥哥,不能让哥哥睡过去!”谈女士表示,在开车途中,蒋某不停叫她照顾好哥哥,可能由于分心,加上心急救人,汽车在路过一家广场附近时撞上一辆载有两人的电动车,坐在后座的一个老太的小腿当场被撞断了。“不可能等警察处理后再走,我和他(蒋某)下车就把老太一起带到医院了。” 随后,交警赶到医院,将蒋某带走。

  被撞老太小腿骨折

  随后,记者来到躺在医院骨科病房的伤者——今年61岁的杨女士的病床旁。杨女士回忆说,事发当时,她和儿媳正骑一辆电动车沿着新常漕路由东向西行驶,一辆黑色轿车由南向北地快速地开到了她们跟前,她们根本来不及躲闪。“我的右小腿被撞断了,儿媳的腿也受点轻伤。”杨女士说,她们连人带车被撞出了七八米远。见此情景,司机下来将她抬上车的副驾驶座上,风驰电掣地将他们送到医院。“一路上,他不停地说,‘你不要怕,我们到最好的医院给你治,’”杨女士表示。

  据目击者称,蒋某直接把车开到了急诊室大楼门前。车刚停稳,他就大喊“赶紧救人”。蒋某一下车,周围的人便发现他满脸通红,说话时还有酒气。蒋某承认自己的确喝酒了,但他一再坚持“酒后开车是为了救人”。在蒋某被警方带走前还停了一下,给围观的市民拱手作了个揖后说道:“我是为了救人才酒后驾驶的,即使坐牢也不会后悔。”

  老蒋的这句话引起了围观者的议论。有赞成蒋某作法的市民认为,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如果蒋某不拼一次,那个伤者可能就没救了。但反对者认为,虽然蒋某开车救人是好事,但不管怎么说,他是酒后驾车,如果路上控制不好的话,造成的后果可能比不救人更严重。

  据常州武进警方表示,现在警方正在进一步对蒋某的救人行为进行调查,同时,现在蒋某是酒驾还是醉驾,具体血液酒精含量的检测数据结果还未出来。警方将根据调查结果和检测数据对蒋某依法处理。

  (张斌 战斗)

  公安及律师观点:

  酒后驾车做好事不值得提倡

  “这种情况是常州公安交巡警部门展开查处酒后驾车风暴以来首次遇到的。” 对此,常州市公安交巡警支队的相关人士表示,他们不赞成蒋某这种行为,因为,他带着危险去抢救别人使得原来就糟糕的事情更加雪上加霜,万一车祸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的话,这对伤者、蒋某自己以及被撞者所付出的代价将更大。他可以选择通过拨打110或者120,这样救人的效果可能会更好。

   常州市嘉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忠律师认为,蒋某酒后驾车救人行为从主观上来说是好的,但这也不能免除公安机关处罚其酒后驾车行为,公安机关执法时可能会考虑到其救人的情节,适当酌情对其进行处罚。张斌 战斗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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