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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13岁少年无证驾车撞伤人 数万罚款父母埋单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24日12:26
  中新网无锡2月24日电:(孙权姚鑫)记者今从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23日判决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车交通肇事案,年仅13岁的肇事司机赵强强因无驾照开车撞伤人,由其父母负责承担受害人损失共计33578.16元。

  2009年6月初的一天,无锡市闹市区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崭新轿车飞速行驶中突然变道,将迎面行驶的一辆电动车挂翻,电动车上一男一女当即倒地。车祸发生后,伤者被送往医院救治,期间住院19天。

  出院后,电动车车主将肇事司机方、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庭审中,受害人请求判令保险公司、赵强强及其父母赔偿医疗费。保险公司在核实后同意了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伤者的请求,但赵强强及其父母却认为电动车载人也存在过错,其损失失应由各自各承担50%,双方因此争执不下。

  “因本次事故不能认定责任,按有关规定,应由机动车方即赵强强的监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主审法官向记者表示,赵强强虽未满十八周岁,是未成年人,但其父母作为赵强强的监护人对赵强强监护不力,导致赵强强无证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赔偿应负责承担。

  根据原被告所作的陈述和提供的证据,崇安法院结合具体案情,依照相关规定确认伤者在本案中可主张的损失为计33578.16元。

  据了解,13岁的肇事司机赵强强尚未成年,没有驾照,其驾驶的价值20万元的肇事车是父母的车。在未经父母同意的情况下,赵强强偷偷将车开出,想去市里“玩耍玩耍”,殊不知这一玩耍就撞伤了人,还让其父母为之支付了几万元的高昂“学费”。
责任编辑:张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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