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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车主车门撞人 召来打手交警面前打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2月24日20:36
  中新网惠州2月24日电 (记者宋秀杰康孝娟)记者今日从惠州市警方获悉,发生在本月18日下午惠州市惠城区黄塘路段的一辆小车车主开门撞人后召来打手,当着执勤交警面打人的恶劣事件已严肃处理,开车方与被撞被打方已经当面调解结案,车主就撞人及打人事件各赔对方1000元。

  据此次事故被打的事主介绍,2月18日下午,他与年过花甲的父亲、妻子和四岁的女儿一家人去访亲。当时父亲带着女儿骑电动单车在经过惠城区黄塘电脑城时,一辆马自达轿车急停在马路边打开车门,父亲没来得及反应撞上了车门,瘫坐在地,眼眉和左手食指被撞伤流血。交警刚到现场进行拍照,不料肇事轿车的女车主居然叫来五、六个男人,对事主和其父亲拳打脚踢,完全不顾交警的制止,随后扬长而去。

  该事故发生后,惠州市公安局及交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据当地交警介绍,原本只是一起一般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伤势也不重,原本交警在现场进行调解的。但肇事车主电话通知五、六个男性青年来到了事故现场,并随即对事主进行殴打。见此,交警立即进行阻拦,并同时用对讲机呼叫大队值班室,报告“110”,增派警员前来处理。

  肇事小轿车被前来现场斗殴的一男子强行开走,肇事女车主也乘坐其它车辆离开了现场。随后,圆通桥派出所民警接手此案件。当天执勤的交警也向当事人开具了交通事故处理预约卡,通知当事人各方按预约时间到江南交警大队处理。

  事故发生2日后,交警部门在惠城区麦地TCL翠园住宅小区地下停车库发现肇事小车,民警即对该小车进行强行查扣,并联系到肇事车主,要求其迅速到江南大队或派出所接受处理。

  2月21日,肇事车主来到圆通桥派出所和江南大队接受处理。在民警调解下,当事人就治安案件及交通事故案件达成调解协议,由肇事车主一次性赔付交通事故和被殴打治疗费各1000元。

  案件虽然结案了。但却引来不少非议,不少网友认为:“影响这么恶劣的事件不应该仅仅定性为“交通事故”吧?在一个三岁多的小女孩面前,纠集五、六青壮年围殴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这样的人渣不受到法律严惩,怎么弘扬社会正气?!”“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打人,打完人之后,可以赔钱了事。说白了就是可以用钱摆平一切,而自己的施暴行为不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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