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安阳讯 到邮政储蓄网点取钱,要掏5元买张面值显示为2.4元的有奖贺年卡,这算不算搭车销售?春节前后,不断有读者报料,反映内黄县楚旺镇邮政储蓄网点工作人员有“搭车”销售行为。
“我拿存折取720元,工作人员给我办理时却给了我715元和一张贺年卡。”内黄县楚旺镇金小屯村今年75岁的孙占青老人说,1月17日,他到该镇邮政储蓄取钱时,没想到被工作人员扣除了5元。“俺问为啥少给,工作人员说买了有奖贺卡,让俺抽奖。”老人问能不能不要,对方回答说“不能”。
该村村民董国锋到该储蓄网点欲取2000元,工作人员说:“先拿5元。”董国锋拿5元交到了柜台上。工作人员给了他一张贺年卡后,才给他办理了2000元的取款。村民李卫田反映,其春节前先后两次到该网点分别支取150元和100元时,也同样有此遭遇。“5元在别人看来不多,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笔口粮钱啊。”家庭困窘的李卫田说。
不仅如此,不少投诉人还认为,被强迫买的有奖贺年卡面值显示才2.4元,而储蓄人员在出售时却卖5元一张,多加了一倍多。
2月23日,楚旺镇邮政支局局长张银保告诉记者,邮政储蓄网点工作人员的确销售过贺年卡,但并非“搭车”销售,而是群众有需要自己购买的。针对贺年卡上的邮资与售价不同的问题,他说价格是上级统一定的,怎么定价他们也不清楚,他们只负责卖贺卡。
内黄县邮政局监察室的王主任则否认楚旺镇邮政储蓄网点有强制或“搭车”售贺卡的行为。但为何贺年卡上的邮票标价为2.4元的贺年卡卖到了5元一张,对方没有作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