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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2月26日20:21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赵东花

  人民网北京2月26日电 上午,全国妇联在北京举行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向全社会发布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推出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

  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赵东花主持会议,并为北京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志愿者团授旗。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邓丽介绍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的。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共分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指出了制定《大纲》的法律政策依据,大纲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政策而制定,是促进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第二部分规范了《大纲》的适用范围,指出《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具有广泛的适用性。第三部分明确了《大纲》的指导原则,指出家庭教育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重视家长的主体作用,坚持“儿童为本”、“家长主体”、“多向互动”的原则。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不同年龄段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家庭教育的指导内容及要求。第五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注重资源整合、抓好队伍建设、扩大社会宣传等五个方面强调了实施《大纲》的保障措施,为《大纲》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切实有力的保障。《大纲》是第一份多部委联合颁发的科学系统全面的家庭教育指导性文件,在我国家庭教育发展历程尚属首次。《大纲》的主要特点是进一步体现了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进一步规范了各年龄阶段儿童家庭教育指导的重点,进一步突出了特殊儿童、特殊家庭的家教指导,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大纲》编制工作自2008年6月启动,通过深入学习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最终联合有关部委会签印发。因此,《大纲》是各相关部门、各级妇联组织和家庭教育学会以及专家学者集体智慧的结晶,将为家庭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指导和遵循。

  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办、中央外宣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联合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简称“家庭护卫行动”)。

  “家庭护卫行动”以营造文明和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为主题,以服务家长、未成年人为核心,以家庭成员的自主参与为特点,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深入社区、面向基层发动全国亿万家庭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活动,自觉抵制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和低俗有害信息,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促进形成健康良好的社会风尚。

  “家庭护卫行动”由举报监督行动、家庭教育指导行动、社会实践行动、舆论宣传行动四大行动组成。

  举报监督行动以净化互联网、手机媒体环境为重点,帮助家长和未成年人了解掌握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举报平台,支持家长和未成年人对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信息网络淫秽色情、低俗信息以及不法机构的举报,积极发挥家庭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中独特的监督作用。

  家庭教育指导行动主要是针对网络时代家庭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家庭教育专项指导,帮助家长学习现代网络知识,掌握教育引导孩子辨别和抵制不良信息的方法技能,提高指导孩子健康上网的实践能力和监护水平。

  社会实践行动充分利用社区、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公共文化设施等,引导、组织家长和未成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的校外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亲子沟通和家庭和谐。

  舆论宣传行动是发挥主流媒体和相关部门所属报刊杂志、互联网站等宣传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既对制造和传播不良文化信息的违法违规单位予以揭露和抨击,又反映活动中的突出典型和工作成效。(常红)
责任编辑:li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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