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 江苏山东广东居前三位
来源:
人民网
2010年02月28日13:51
人民网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常红)今天,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竞争力发展报告(2008~2009)》。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名中,江苏、山东、广东居前三位。其中,江苏由2007年的第4位跃升到第1位。
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评价结果是根据产业经济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07~2008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合成。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农业竞争力、工业竞争力、服务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
2008年全国各省、市、区产业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排序为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浙江省、天津市、黑龙江省、北京市、辽宁省;处于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吉林省、河北省、福建省、江西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安徽省、青海省、云南省、海南省、山西省、重庆市、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甘肃省、西藏自治区。
2008年与2007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3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天津市(12位),其他依次为江西省(8位)、辽宁省(7位)重庆市(5位)、陕西省(4位)、吉林省(3位)、江苏省(3位)、山西省(2位)、湖南省(2位)、北京市(1位)、上海市(1位)、安徽省(1位)、宁夏回族自治区(1位);2个省份排位没有变化,其他16个省份排位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是福建省(7位)和河北省(7位),其他依次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位)、西藏自治区(5位)、云南省(5位)、广西壮族自治区(4位)、河南省(4位)、贵州省(3位)、四川省(2位)、湖北省(2位)、青海省(1位)、海南省(1位)、广东省(1位)、山东省(1位)、浙江省(1位)、内蒙古自治区(1位)。
从农业竞争力来看,2008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山东省、黑龙江省、辽宁省、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
从工业竞争力来看,2008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天津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黑龙江省、广东省、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从服务业竞争力来看,2008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广东省、北京市、江苏省、上海市、山东省、浙江省、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湖北省、辽宁省。
从企业竞争力来看,2008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山西省。
蓝皮书还指出,在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的评价指标体系中,产业经济竞争力是推动经济综合竞争力上升的中坚力量。从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和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名之间的比较来看,大多数省、市、区经济综合竞争力的排名升降与产业经济竞争力的排名升降基本同步,产业经济竞争力与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密切关系,表明产业经济竞争力是经济综合竞争力中的主要竞争力。另外一些省市区的发展情况也充分证明产业经济竞争力大幅度提升,是推动经济综合竞争力上升的中坚力量。大力提升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必须紧紧抓住产业经济竞争力这一关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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