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规定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禁止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来源:
新华网
2010年03月02日11:23
新华网天津3月2日专电(记者周润健)天津市民政局和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通告明确要求,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禁止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据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介绍,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天津市部分农村地区按照国家和天津市规章供辖区户籍村(居)民使用的公益性墓地和公益性骨灰堂。
近年来,由于市场利益驱动,个别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违反相关规定,擅自从事对外经营活动,给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和社会稳定带来隐患。
为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遏制违规行为,维护天津市殡葬管理秩序,天津市民政局和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明确要求公益性墓地和公益性骨灰堂,禁止对外从事经营活动。通告明确要求,公益性墓地和公益性骨灰堂有违法从事对外经营活动的,从即日起要立即停止;继续经营的,将依法从重处罚;对弄虚作假或阻碍公务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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