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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盘审批将要求开发商“一套房一标价”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3月03日14:21
  本报昨天报道了广东省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一套房一标价”的方式明码标价。对此,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今后北京的新盘在审批时也将要求开发企业对每一套房源明码标价。

  北京市要求,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为施工许可证批准的施工范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三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公开对外销售。“施工许可证批准的最低限度是一栋楼,但企业在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时候更多的是两三栋,甚至七八栋楼。”市住建委这位负责人说,“也就是说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证的时候最少要申请一整栋楼,甚至更多,开盘的时候也是一样,不能够把房源"化整为零",分层、分单元地放号。”

  记者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看到申请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最少是一栋楼,在“拟售均价”一栏中,有的标出的是一个价格,有的根据不同楼栋,标出了不同价格。北京市住建委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要求开发企业申报的是销售均价,但住建委正在研究今后在新盘审批时,要求开发商对每一套房源的具体价格作出明示。

  不同的楼层、户型有不同的单价,即使是销售价格管理十分严格的保障性住房也是如此。开发企业在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和售楼处公示的通常是这个项目的销售均价,没有每套房子的具体售价。如果购房人在售楼处询问,售楼人员会在“销控表”中查到你看中的这套房子的具体价格。按照政府要求,开发企业应该公开房源的销售进度,如果再增加每套房子的售价,购房人对房源的销售情况就更一目了然了。(记者刘扬)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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