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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环境税将减免环境费 开征时间尚未明确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04日08:52
  “环境税不是雪上加霜,而是规范并取代过去各项环境收费。”昨日,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在进入政协会议的红毯上驻足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表示。

  部分省市将绿色保险纳入立法

  昨天,尽管各路记者围追堵截,但停下来接受采访的部长级官员却寥寥无几。潘岳介绍了“绿色保险”政策的开展情况,称已有部分省市将绿色保险纳入立法,比如上海、湖南、河北、沈阳等地。据了解,绿色保险是一种由生产企业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风险在保险公司投保,发生污染事故,保险公司将赔偿部分损失,最高赔付可达500万元。此举可缓解污染事故发生后,大多数企业无力承担的巨额赔偿和污染治理费用。

  潘岳对环境税做了详细解释,他表示对于环境税“大家有些误解”。“认为环境税会雪上加霜,其实它不是负担上的又一个负担,而是新桃换旧符,是对过去的各项环境收费的更好规范。”潘岳强调,当环境税出台的那一天,将是各项环境收费开始减免的那一天。

  环境税开征时间尚未明确

  在谈及环境税开征时间时,潘岳并未给出明确时间表,但他连续两次用了“紧锣密鼓”一词。“这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努力、沟通协调,财政部、税务局和环保部紧锣密鼓将环境税放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据了解,环境税主要是指对开发、保护、使用环境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对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污染、破坏和保护的程度进行征收或减免。上世纪90年代开始,英美德等发达国家按照“谁污染,谁缴税”的原则开始征收环境税。目前这些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噪声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5种,所得收入专项用于环境保护。(记者张奕)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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