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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疑盗窃物品录口供 在日华人女发怒撕毁处分书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3月04日15:24
  中新网3月4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2月26日,一名被日本警方传唤到京都府右京区警察署接受调查的中国女子,认为警方记录“做犯罪记录”荒唐,在警察局将笔录撕毁。

  这名中国籍29岁的李姓女子,在京都山内池尻町的一家饮食店打工。25日被指从该区某超级市场拿了一个购物筐(价值300日元),当晚11点被带到位于右京区太勤蜂冈町的警察署接受了两个小时的讯问。讯问结果,李某在警方所作《微罪处分手续书》上按了指纹。半夜一点零五分,当允许李离开警署的时候,李对警官说:“希望再对记录的供述作一次复述。”于是警方拿来手续书,通过翻译将内容重新说明一遍。李随即将这份手续书撕碎。

  当警方询问其撕碎文件的原因时,李表示:“这里面写得太荒唐了!所以我把它撕了。”

  京都警方称已对李按照“毁坏器物罪”加以逮捕。

  所谓《微罪处分手续书》,是警方在认为被调查对象所犯违法行为轻微,无须送检时所作的手续文件。接受“微罪处分”的对象无须接受警方的任何惩处即可回家。因为这个原因,在某些场合下,为了尽快息事宁人,加上语言不通,经常有被调查的中国人对其贸然签署。实际上,这样的处分依然表示对违法事实的承认,其“犯罪记录”,本人的照片和指纹会被记入电脑,成为将来履历上的污点。曾有中国人谈到签署类似文件时的原因,是误认为这只是一份调查笔录,或者签署这样的文件不等于承认违法。一旦发现其严重性已经悔之晚矣。李姓女子可能就是这种情况。

  这样的文件一旦签署,虽有撤销的可能但手续很是复杂。所以,上面的案例也在提醒在日中国人,即便签署了某个文件就可以回家,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也一定要清楚地理解所签署文件的意义,否则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结果。(萨苏)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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