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省级部门下放行政执法权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10年03月05日06:10
我省启动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
本报讯(记者王小玲实习记者尹勇)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我省3月4日正式启动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并确定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国税局等8个省级部门为示范单位。据悉,这项工作明年将在全省铺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示范单位需要完成11项指标性任务。11项指标涉及全面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落实监督与被监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五个方面。其中一个亮点是,列为示范单位的8个省级部门将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如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有关执法权将充分赋予市县政府有关部门来行使。
下一步,我省将出台配套的考核办法,对11项任务采用百分制予以量化,并对考评程序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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