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动物律师”案未通过 动物保护主义者失望
来源:
国际在线
2010年03月08日05:14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付旭):在当地时间7日举行的全民公投中,由瑞士动物保护协会发起的在瑞士各州设立“动物律师”的提案未能获得通过,但瑞士保护动物权利的理念经过这一事件后还是变得更加深入人心。
瑞士动物保护协会发起的这项提案,要求将已在瑞士个别州存在的“动物律师”制度作为强制法规扩大到全国范围内施行,这样,瑞士各州在处理虐待动物案件时必须为受虐待的动物委派专业律师,而该律师所需的费用则由政府承担。由于动物保护协会在限定时间内筹集到了10万个支持者签名,因此这项提案的全民公投得以在3月7日付诸表决。
然而,公投的结果令瑞士的动物保护主义者们非常失望:该提案总的支持率只有大约30%。今后,瑞士各州是否实行“动物律师”制度,仍由各州自行决定。不过,瑞士动物保护协会会长于贝尔并不气馁,他认为,人们对于新鲜事物通常会持怀疑态度,这次公投并不是对保护动物理念的否定,相反,人们通过公投看到了动物保护方面的一些问题,相关政策今后应该有望得到改进。
确实,在本次公投举行之前的一段时间里,该提案支持者和反对者之间的论战吸引了瑞士各界的广泛关注。支持者表示,设立“动物律师”的主要原因是有关虐待动物的诉讼通常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判罚力度。目前瑞士唯一一名“动物律师”格切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强调,在审理虐待动物的案件时,被告可以由律师帮他们申辩,而受害的动物却“有口难言”,这就造成此类案件的被告很少受到监禁等严厉处罚,即使是罚款也数额不高。日内瓦州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则表示,在日内瓦有90%的虐待动物案件未经完整的司法程序处理。
当然,反对者们也有自己的理由,那就是设置“动物律师”不仅会增加政府财政支出,还会使相关诉讼大幅增加,令本就不堪重负的法院更加焦头烂额。另外,乡村地区对“动物律师”的提案也表示了强烈的反对。瑞士农场主代表认为,瑞士保护动物的法律已经够多了,再设立“动物律师”的话,会造成司法体制更加官僚化。
实际上,瑞士确实有着非常繁杂又细致的保护动物的法律,特别是2008年通过的一项法律,特别有意思:对饲养鹦鹉、荷兰猪、牦牛、山羊等群居动物的最少数量作出了规定,决不能让他们形单影只;给动物做剪尾、打耳洞等整形手术也被严格禁止;钓鱼者不能将钓到的鱼再重新扔回水塘,也不能使用活鱼做鱼饵;另外,将活的金鱼直接冲入马桶的做法也是不被允许的。
由此可见,瑞士是一个非常重视保护动物权利的国家,那么为什么为动物委派律师的提案却得不到支持呢?瑞士联邦主席洛伊特哈德女士日前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的一番话可以说是代表了大多数瑞士人的心声。她说,瑞士将动物视为与人享有平等权利的生命,瑞士拥有世界上最严格的动物保护法,这些都非常好,但并不意味着必须要有“动物律师”,这跟交通安全是一样的,“我们希望不再发生交通事故,但增加律师起不到任何作用,我们要做的是加强宣传教育和预防措施,并切实贯彻我们在2008年刚刚通过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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