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三农”问题可发行国债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10年03月10日06:56
建议制定《国债法》——
川报集团特派记者胡敏
购买国债,已经成为民众理财的重要渠道。不过,对于国债发行和相关纠纷处理,除国务院18年前发布的《国库券条例》和财政部以通知形式下发的《关于打击国债券非法交易活动的通知》外,尚无专门法律予以配套。
对此,刘沧龙代表提交议案,呼吁尽快制定《国债法》。刘沧龙说,《国库券条例》颁布较早,一些条款已明显过时,比如,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库券而不是所有的国债。从全球来看,如美国等国债发行量大、国债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都制定了国债法。
刘沧龙呼吁制定《国债法》的另一个初衷,是扫清发行农村基础教育和农村基础建设长期国债的法律障碍。从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起,每年“两会”上,都有人大代表呼吁发行农村基础教育和农村基础建设长期国债。但财政部答复,按照我国目前预算管理体制,在国债发行中,一般不具体指明国债资金的用途或发行专项国债;对于确需重点扶持的领域,由国家财政在安排预算支出时统盘考虑。
“这种财政分配方式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力度仍显不足。”刘沧龙说,最好的方式就是发行农村基础教育和农村基础建设长期国债。“指明了国债去向,还有利于民众购买的积极性和使用的透明度。”
(本栏稿件均为本报北京3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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