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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预报台10日8时发布海浪Ⅳ级警报(蓝色)(图)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0年03月10日10:20
海浪Ⅳ级警报(蓝色)

2010年03月10日08时发布

  国家海洋预报台根据《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发布海浪Ⅳ级警报(蓝色)。受冷空气影响,10日05时,黄海、东海、台湾海峡、南海北部出现3到5米的大浪到巨浪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东部沿岸海域出现2到3米的中浪到大浪。预计10日白天,黄海、东海、台湾海峡、南海北部将出现3到4.5米的大浪到巨浪区;浙江、福建、广东、海南东部沿岸海域将出现2到3米的中浪到大浪。江苏、上海沿岸海域的浪高已减小到2.5米以下,海浪警报解除。10日夜间,浙江、福建、广东、海南东部沿岸海域浪高将减小到2.5米以下,海浪警报解除。请在上述海区作业的船只注意避浪,沿海各有关单位提前采取防浪避浪措施。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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