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一面包车被火车撞进沟 铁路部门拒绝赔偿
记者 田霖/文 面包车司机王先生 供图 一辆面包车在乡间公路上行驶,突然被火车撞翻,滚进路边沟,幸无人员伤亡。原来,这是个铁路与公路的交叉口,但此处无任何警示牌。对此,开封铁路部门称,地方政府修建公路时未征求他们的意见,所以不只是这条路,附近的多条道路均“不存在铁路道口”,他们无责。
路上正走着
面包车突被火车撞进沟
3月11日上午,开封县东1公里的一条乡间道路与铁路交叉口,记者见到了面包车司机王先生。
王先生说,3月9日18时20分,他驾驶五菱面包车经过该路口时,被拉煤的火车撞了一下车尾部,车随即翻进附近的路沟。等他从车里爬出来时,火车已不见踪影。“我由西向东行驶,房屋挡住了视线,根本就看不到火车,幸亏撞的是车尾,如果是拦腰撞,就没命了。”王先生指着路口西北角一家砖场的房屋说,早在去年10月,该路口也发生了一起事故,一辆农用机动三轮车被火车撞了。
记者注意到,这条铁路西端通到朝阳沟,东到杞县,附近多个路口均没警示标志。
王先生说,交警赶到现场后告诉他,他们没有管辖权,事故应由开封铁路派出所处理,第二天,他在开封铁路派出所见到了开封铁路中心站的工作人员,但工作人员说,铁路方对此事故没一点责任,而且此路口宽度在3.5米以下,不应设立警示标志。
王先生则表示,这个路口实际宽度有4米多,应该设立标志,而且附近也有几十米宽的公路与铁路交叉处,也没设立警示标志,铁路方明显在逃避责任。
铁路方无责
因“地方修路没征求意见”?
11日10时,记者随王先生来到开封铁路中心站,见到了处理此事的铁路派出所民警和开封铁路中心站站长刘保刚。
刘保刚证实了去年该路口发生火车与三轮车相撞的事实,但他认为铁路方对两次事故均无责任。“那条乡间公路属于人行道口,不应该过机动车。”刘保刚说,按照铁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和铁路保护条例,这种无人看守的铁道路口,只能靠行人通过时注意观察瞭望。“那是公路,怎么不能过机动车?已经发生了一次事故,你们怎么不设警示标志?”王先生对此不解,并表示这样的路口有潜在危险。
刘保刚解释,地方政府在修建公路时,并没有征求铁路方的意见,所以这样的路口按规定是不被铁路方认可的。针对这起事故,他们已成立了调查组,但结果很明显,铁路方面不承担责任。
11日中午,王先生告知记者,记者走后,开封铁路中心站站长和他谈了几句,口头表示将向领导争取点钱,适当补偿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