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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房产投诉大热 房管局摊位前排长队(图)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03月16日02:46
众多市民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咨询处排队等候咨询。
众多市民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咨询处排队等候咨询。

工作人员教市民如何辨认食用油的真假。
工作人员教市民如何辨认食用油的真假。

   “3·15”大型宣传活动在英雄广场受热捧,5800多市民前来咨询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周达标 实习生 高潮 苏燕燕 王媚诗 通讯员 戴琏 宋艳 窦鹏 本版摄影:新快报记者 黎湛均

  昨日上午,广州市和越秀区两级工商部门与消委会在中山三路英雄广场共同主办了“消费与服务——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共接受消费者咨询5865人次,受理申(投)诉775宗。记者发现,房产投诉成为大热门,房管局的摊位前一直是排着长队,而网购所产生的纠纷也比往年增多。

  市民拎问题商品投诉

  昨日上午9时50分许,活动还没正式开始,就有许多市民来到英雄广场,很多人拎着缺陷问题商品前来咨询或投诉,有人更是集体出动现场拉开横幅投诉某中介公司。

  记者发现,在众多摊位前,房管部门的摊位前投诉的人数最多,至昨日中午12时大部分摊位都曲终人散时,仍有许多人在房管局摊位前排队。据广州市消委会介绍,2009年度市消委会共接到消费者对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咨询案件258宗,投诉案件191宗。

  广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叶冠勇介绍,对于房产方面的投诉,由于涉及的金额大,调解的关系复杂,因此维权工作很难进行。而且,房产所涉及的产权、规划、合同等方面,分属不同的政府部门管,调解的难度非常大,最后的结果往往需要到法庭才能解决。

  网购投诉量大幅飙升

  昨天,网购遇陷阱,是另外一个投诉的热门。消委会人士介绍,由于人们生活水平和认识水平不断增长,许多人都会尝试网上购物,但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网购带来的纠纷也非常棘手,消费者一不小心就陷入网上诈骗的陷阱。据广东省消委会的数据显示,2009年受理的互联网方面的投诉共2319件,同比增幅达275%,其中主要投诉又都是集中在网上购物方面。

  消委会人士表示,网上购物纠纷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假冒伪劣商品成行成市;二是商品质量得不到保证,消费者享受不了“三包”或应有的服务;三是货款支付后收不到货物,收到货后发现有问题却被告知是人为损坏,不予退换,或商家夸大宣传产品功能等;四是有不法之徒利用消费者贪图小利的心理,通过网络进行诈骗。

  消委会提醒,贵重商品消费者还是最好选择在本地有经销商、有售后服务点的信誉较好的大商场购买。而在网购时应向经营者索要消费凭证,以及质量“三包”凭证等相关单据,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案例1

  擅改规划商铺面积缩水

  市民周先生1999年在白云区远景路美×苑购买了一个商铺,但由于之后发展商破产而使得大楼变成了烂尾楼,2006年另一个发展商入驻后重新开发,虽然承认了所有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但却对所有的店铺进行重新规划,为此,许多业主都表示不满。

  周先生拿出1999年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关于美×苑购物中心铺位平面图规划,上面显示其购买的A栋4号铺的店面宽度是6.75米,但是重新规划后的店面宽度却只有3.3米,虽然店面加高了以后总建筑面积不变,但周先生认为门面宽度缩小必然会影响生意,而且发展商在重新规划时并没有征求业主的同意。

  与周先生相比,A栋41号的业主张先生更是气愤,他所购买的店铺在预售合同上写明建筑面积为49平方米,实用面积37平方米,更改规划后,虽然建筑面积没有变化,实用面积却变成了30平方米。

  因此,周先生和张先生等10名业主一起向发展商反映问题,但发展商以有广州市规划局的规划图为由拒绝改正。于是,10位业主又聘请了律师准备将广州市规划局告上法庭。

  案例2

  网购货不对板投诉无门

  年过6旬的市民吕伯现场气愤地说,他首次尝试网上购物就成了“水鱼”。

  吕伯告诉记者,去年11月22日,他花了337元从橡×国际购物网站买了高级汽车蜡,“广告中说打了这种汽车蜡可以防水,不会刮花。”吕伯说,虽然价格比市面上高出许多,但他还是在网上下单买下,不料收到货后发现自己购买的高级汽车蜡变成了染头发用的发蜡,他马上打电话向该购物网站投诉,但一直无人处理。之后拨打12315投诉电话,工作人员说转给消委会处理,但之后也没有了回音,所以等到昨天前来英雄广场当面投诉。市民苏小姐于2008年9月4日在京×商城购物网站购买了一个电子词典,一用就有问题,便拨打发货单上的投诉电话,发现竟然不是该商城的电话,好不容易找到并拨通了该商城的投诉电话,对方又要她找生产厂商,来来回回耗费了不少精力,令她不厌其烦。

  案例3

  大超市赠品也当商品卖

  赠品贴上条码当商品卖,超市却不当回事!昨日,市民卢先生拿着一支护手霜到英雄广场现场投诉某大型超市的不良行为。

  卢先生告诉记者,今年2月20日,他到这家大型超市新市店花3.8元购买了一支护手霜,回家后撕开条码一看,里面竟印着“赠品”,“赠品是生产厂家免费赠送给消费者使用的,这么大的超市,竟然在赠品上贴上条码当商品来赚钱,太不可思议了。”

  而更令卢先生气愤的是,他先后3次到工商部门反映,2次到该超市反映问题,而超市方面只答应退货,对他提出的赔偿100元交通费的要求不肯答应,双方最后终止了调节。卢先生说,他并不是在乎这几元钱的东西,最主要是看不惯超市行为,想给消费者讨一个公道。

  相关新闻

  香港购物遇陷阱 四种途径可维权

  新快报讯 昨日上午,广东省工商局和省消委会在珠海市国贸购物广场举行了“2010年粤港澳‘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当场销毁了一批假冒伪劣商品。香港和澳门消委会负责人还在现场解答了内地消费者在港澳购物时的维权问题。

  活动现场,在广东省工商局局长卢炳辉的指挥下,30辆卡车将满载的假冒伪劣商品开到垃圾填埋场集中销毁。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内地消费者到港澳购物,经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对此,香港消委会投诉及咨询部主任冯泽仁现场支招说,内地消费者香港购物发现问题,可以有四种途径维权:一是在香港发现所买产品出现问题,可拨打香港消委会的投诉热线电话(00852-29292222)反映;二是消费者回到内地后,可以通过网上电子邮件和写信的方式向香港消委会投诉;三是消费者可以利用“绿色通道”进行维权;四是香港消委会跟北京、上海和广州等8个内地城市消委会有合作关系,内地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委会投诉。

  冯泽仁表示,在维权过程中,商品发票至关重要,消费者切记保管好发票和商家所提供的小票,“这是维权的关键,通过发票可以查看产品保修是否超出了联保期限,才能采取下一步行动。”冯泽仁说。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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